每月彙整:十一月 2007
房產業:可提高建商開發意願
松山機場限建範圍可望放寬,房地產業者指出,此將有助於提高建商投入區內都市更新的意願,增加建物設計的多樣化,以及改善區內產品品質。 EAR不動產顧問張欣民表示,靠近機場的撫遠街、濱江路、民權東路、民族東路、民生社區一帶,大部分都是汽車展示廠、修車場,不然就是老舊公寓。過去因為限建,較無更新、開發誘因,即使拆除汽車展示場、修車場興建個案十分容易,建商也不願去開發。而區內的老舊公寓也因限制高度,少有建商願意推動更新。 張欣民認為,未來限制放寬後,可望大幅提高建商開發意願,而民生社區等公寓更新重建後,新案售價將上看每坪五十萬元。 興富發建設副總經理廖昭雄表示,過去由於區內有「絕對高度」的限制,建案高度連避雷針都須納入計算,不得超過六十公尺,導致建案常常無法享受到政府都更、停車位或捷運聯開等相關容積獎勵。因為高度無法提升,政府給再多獎勵都用不著。昔日便曾發生過政府與建商聯合開發,但因絕對高度的限制,五○%的容積獎勵只能使用一半,結果,巿政府在不與民爭利的原則下,不得不放棄本可享受到的二五%容積獎勵。 廖昭雄說,限建對房地產的影響,以松山機場周邊最為嚴重,如果區內基地不夠大,建商根本不想進駐開發,因為硬是將容積放入,建案的品質就會下降,最明顯的問題是蓋得太密將導致房間採光不足。若這項限制獲得放寬,相關困擾便可一掃而空。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協理吳銘鴻認為,這項利多落實後,將有助於加強建商推動區內老舊建築進行都市更新的意願,已有四鐵共構、南港展覽館新館即將完工等利多支撐的南港地區,將會吸引更多建商搶進推案。至於巿場原有抗跌性的大直地區,也將因此回溫。 資料來源 : 中時電子報
租屋修設備 房東要負責
記者黃佳琳/高縣報導〕無殼蝸牛租屋,常因屋內設備損壞的修繕費用該誰負責,與房東爭議不斷。消基會律師林瑞成表示,除非人為因素導致設備損壞,或曾事先與房東另訂契約,否則根據民法規定,出租房屋內的設備,包含熱水器、洗衣機等,若因年久失修導致毀損,房東負有維護租賃物及修繕的責任。 就讀大學二年級的楊姓女學生,因新學期未抽中學校宿舍,只好在學校周邊找房子。楊女搬入新居不久,隨即發現浴室馬桶不通堵塞,楊女告知房東後,由房東找來水電師傅維修,事後還向她收取500元修繕費。 「第一次給完錢後,哪曉得熱水器又壞掉,房東修好後又來跟我拿錢」楊姓女學生說,她本來不想給錢,但房東卻說如果不給修理費,就要把修好的熱水器搬走,她想寒流快來了,沒熱水洗澡實在不行,無奈之下只好乖乖付錢。 林瑞成指出,房屋出租不單僅是屋舍本體,房東提供給房客的物品(如熱水器、洗衣機、電視機、冷氣機等),均是屬於出租的一部份,若非人為因素產生故障,房東須負修繕之責;但電燈或觸動熱水器起動的電池等,則算是損耗品,須由房客自理。 此外,房客可以在房東不行使修繕義務時,以存證信函告知,要求房東進行修繕,若房東仍不願維修,房客可自行僱工修繕再從租金中扣除;若是當初供給的設備短少,房客當可依民法435條要求減少租金的支付 資料來源 : 自由時報
排除請求權 治惡鄰”法”寶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你製造濁氣、髒水、噪音,我祭出「排除請求權」法寶! 案例一:台北市關渡地區的電梯大廈,曾發生冷氣機滴水毀損牆壁案例,蘇姓民眾不滿8樓林姓住戶施工,將冷氣排水管移往外牆,導致自己家中天花板漏水,損毀牆面和木質天花板,蘇姓民眾希望藉由法律訴訟,要求對方不讓冷氣再滴水,還應賠償損失。 案例二:家住台北市木柵的王姓民眾,飽受鄰近工地施工所苦,房屋四周不但塵土飛揚、噪音擾人,晚上無法開窗,也難以入眠,且因對方施工不慎,造成化糞池和地下水管破裂,下雨時積水盈尺、臭味難耐,王先生希望有法律能排除這些侵害,而不只是環保單位罰錢了事。 案例三:家住台北市郊區透天厝的陳先生,擔心對面空地興建超高樓層大廈後,將影響手機和電視收訊品質,向建管處陳情,希望暫緩核發建築執照,但他認為勝算不大,不知是否有法律能保障他的電波收訊權。 根據民法物權編通則章和所有權章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上述民眾因相鄰關係所產生的權益受損問題,統統有法可管,民法修正條文將禁止冷氣機、排油煙機等電氣用品產生的液體和氣體,注入鄰居的不動產內。 工地和工廠製造的擾人噪音、氣味、廢水,同樣可依民法要求對方改善,否則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至於被高大建築物干擾收訊的問題,新制也讓民眾擁有電信接收的改善請求權,可要求建築物所有人加裝收訊天線。 換句話說,許多民眾最煩惱的冷氣機滴水、工廠氣味聲響和電波收訊等問題,未來待民法物權編修正草案三讀立法,都可藉由新制獲得解決。 相關官員說,現今若干民眾生活中碰到上述擾人問題時,只能向環保局等相關單位檢舉,即使環保人員前來查察屬實,依職權只能勸導改善或開單處罰,同時提供一段改善期。 如污染環境者拒不改善,主管機關雖可再開單,採連續罰,但實務上,往往曠日廢時,且時聞有民代、有力人士「居中斡旋」,使問題不易在短期內或徹底根絕。 排除請求權可說是強力法律武器,對付惡鄰,民眾可一狀告上法院,獲得勝訴後,即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排除環境污染,比如僱工拆走滴水冷氣機等,再由法院向敗訴者收費,拒不付費者就查扣財產。 法務部指出,民法物權編相關修正內容,近期將送交行政院審議。 資料來源 : 自由時報
若買氣未振 住宅房價未來幾年恐下修整理(台灣房地產市場景氣展望專題報導系列之七)
-台灣房地產市場景氣展望專題報導系列之七(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十八日電)正當進入第四季房地產銷售旺季的同時,國內學者對於台灣房市景氣發出警語,認為今年初以來,購屋者對於房市看法已有轉弱跡象,若買氣未能提升,住宅市場一旦處於供需失衡狀態,未來幾年不排除進入下修整理期。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國內房地產景氣已持續四年多榮景,自今年第一季起消費信心有下修跡象,第二季時下修力道更為明顯,消費者購屋信心下降,市場上投資客減少,房地產成交量縮減,議價空間也有拉大情形。 首先從經建會每季公布「台灣地區住宅需求動向調查」來看,去年第一季購屋者對購屋房價信心轉趨保守,第二季更為明顯,已購屋者在房價上漲、房價所得比增加下,認為購屋負擔沉重,已購屋者購買面積低於預期。 另外,有意購屋的租屋人將租屋時程拉長至五年內,但是租屋者願付價格與市場價格出現落差,可能使住宅市場缺乏長期購屋需求的足夠支撐,影響買屋的消費行為。 從建商供給來看,今年建築業者推案達到相對高點。根據北巿代銷公會調查,近年來大台北建商推案量持續增加,今年北巿推案量上看新台幣2500億元,較去年成長25%,北縣推案量也將達2000億元,較去年成長10%。 另外,從預售房市指標的國泰房地產指數來看,已有「量價背離」情形。今年第三季新推個案呈現價漲量縮結構,銷售率衰退,議價空間拉大與市場規模縮減,台南及高雄都會區呈現低檔盤整結構;未來預售房市在成交量縮手下,房價是否仍有支撐力道,是觀察重點。 張金鶚認為,建商大舉推案並不代表持續看好後市,若業者對於未來看空,在此時搶推建案,反而更不利於未來幾年房市的去化。 若從資金面觀察,央行升息下,政策性房貸利率不斷向上攀升,使得民眾購屋壓力增加;在背負利息的壓力升高下,目前市場上3至4成的投資客已下降到2成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房仲業者公布的「房價所得比」,去年北市的房價所得比已達9.43倍,創下歷史新高!台北市民得不吃不喝近10年,才能在台北市買房子,這一點值得外界注意及觀察。 張金鶚說,從過去的歷史經驗來看,1987年至1989年間房地產上漲,短短二至三年間,房價呈倍數飆漲,但其後經歷了10年的修正期。 反觀近期房地產表現,自SARS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疫情之後,房地產上揚時間已持續四年,去年底至今年初已達高鋒,目前的調查顯示,建商心態轉趨保守的增多,住宅市場中成交天數拉長、議價空間拉大,若長期供給大於需求,買氣未持續;學者認為,未來幾年國內住宅市場存在著下修壓力。
房貸繳規費不公平? 貸越多繳越多 地政處:沒法改
買房子動輒幾百幾千萬,但如果真要把房子歸入名下,其中學問可大了!因為雜七雜八要繳的錢可多了!像是辦房貸要繳的規費,貸1百萬繳1千,貸5百萬繳5千,竟然貸越多繳越多!小市民很不滿說簡直貴得離譜! 愈數錢越火大,60歲要換新房,盧先生住都還沒住鈔票先飛了,又是錢惹得禍,收據中這1萬8千元是房屋貸款得繳的規費,盧先生買房子貸了1千8百萬,按照規定設定規費等於貸款金額千分之1,1萬8就沒了,不公平的是沒錢才來貸款,結果貸越多繳越多。 盧先生氣著說,「台北市的房價很貴嘛對不對?所以你要貸都是貸幾千萬,這個規費算起來都是要好幾萬,我覺得太貴了一點。」 另外還有書狀費,厚一點的紙一張竟然要80元,雜七雜八加一加也要好幾萬,這些錢按照法令,都是地政人員出包用來救火的賠償金,為什麼要小市民來分攤? 市府地政處主秘曾秋木指出,「這因為土地法規定的,因為我是基層的執行人員只能夠依法辦事,目前就是沒辦法改變。」 主管機關兩手一攤,買房子已經要花大錢,看樣子,咱們政府連這些不太合理的小錢,也沒打算要幫我們省。 資料來源 : 東森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