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法律問題】
寵物店,得否打預防針?
【問題】
獸醫師得拒絕填發診斷書及檢驗證明書嗎?寵物店,得否打預防針?
【解析】
按「執業之獸醫師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診斷、治療及檢驗,並不得拒絕填發診斷書及檢驗證明書。」「獸醫師、獸醫佐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七條、第八條第一項、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或第五十四條第三項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鍰。」分別為獸醫師法第11條、第32條定有明文,是執業之獸醫師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診斷、治療及檢驗,並不得拒絕填發診斷書及檢驗證明書;違反者,則處以新臺幣九千元以下之罰鍰。
又「未取得獸醫師資格或不具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資格之獸醫佐擅自執行獸醫師業務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所用之藥械沒入之。但在獸醫師指導下之獸醫、畜牧獸醫料系學生或畢業生協助執行獸醫師業務者,不在此限。」「非領有獸醫師或獸醫佐證書使用獸醫師、獸醫佐名稱或類似獸醫師、獸醫佐之名稱者,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亦分別為獸醫師法第30條、第31條所明定,是未取得獸醫師資格,除「在獸醫師指導下之獸醫、畜牧獸醫料系學生或畢業生協助執行獸醫師業務者」外,擅自執行獸醫師業務者,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並沒入其所用之藥械。又非領有獸醫師證書,使用獸醫師或類似獸醫師之名稱者,亦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下之罰鍰。而寵物店,一般而言,應指寵物業管理辦法第2條:「本辦法所稱之寵物業者係指以營利為目的,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之管理,依本辦法規定。」所稱寵物業者,其僅得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之管理,並非取得獸醫師執業執照及加入所在地獸醫師公會之獸醫師,自不得執行獸醫師業務,以免受罰。
<strong>故鄉簡介:</strong>
現職: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植根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a href="http://www.rootlaw.com.tw/blog/gs/"><font color="#05b303″>http://www.rootlaw.com.tw/blog/gs/</font></a>)作者、法律人的一首詩 專欄作者、公職、防火管理人。
考試:84年高考二級、84年特考丙等。
專長:租賃契約、旅遊契約等契約法。
資格:政府採購法基礎班、臺北市政府第2屆青年社區規劃師。
興趣:與老婆談情說愛、散文詩自撰自娛等。
企盼:願自己與老婆多積德等。
<strong>作品:</strong>
1.地籍圖重測後疑義處理之初探(獲臺北市政府評審為93年度員工平時自行研究案佳作)。
2.<a href="http://www.sanmin.com.tw/page-product.asp?pid=221402&pf_id=000482079″><font color="#05b303″>故鄉的法律見解(租賃.旅遊.政府採購篇) </font></a>: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3.<a href="http://l104.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964,&job_id=106775&article_category_id=1037&article_id=46753″><font color="#05b303″>老公的情書</font></a>:與老婆綺萱合著,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4.<a href="http://www.lawtw.com/magazine_book.php?template=magazine_book_detail&book_id=38″><font color="#05b30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 (一)</font></a>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6月)熱賣中。
5.<a href="http://www.lawtw.com/magazine_book.php?template=magazine_book_detail&book_id=40″><font color="#05b30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二)</font></a>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6.<a href="http://www.lawtw.com/magazine_book.php?template=magazine_book_detail&book_id=41″><font color="#05b30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一)</font></a>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7.<a href="http://www.lawtw.com/magazine_book.php?template=magazine_book_detail&book_id=42″><font color="#05b30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二)</font></a>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8.<a href="http://www.lawtw.com/magazine_book.php?template=magazine_book_detail&book_id=43″><font color="#05b30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三)</font></a>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9. <a href="http://www.lawtw.com/magazine_book.php?template=magazine_book_detail&book_id=44″><font color="#05b30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一)</font></a>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0.<a href="http://www.lawtw.com/magazine_book.php?template=magazine_book_detail&book_id=45″><font color="#05b30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二) </font></a>:公寓大廈篇(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1.【土地制度簡介】、【事物手扎】、【行政法律問題】、【保證法律問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等系列文章。
12.整理中:公寓大廈部分(五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