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法律問題】騎馬上公路,會被處罰嗎?溫泉業者,可以禁止攜帶寵物入浴嗎?

【寵物法律問題】

騎馬上公路,會被處罰嗎?溫泉業者,可以禁止攜帶寵物入浴嗎?
【問題】
以下有三個與寵物有關的法律問題,請協助解答,謝謝。
一、 騎馬上公路,會被處罰嗎?
二、 溫泉業者,可以禁止攜帶寵物入浴嗎?
三、 寵物用品商業,可以經營寵物買賣業務嗎?
【解析】
按「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任何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七、疏縱或牽繫畜、禽或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領有溫泉標章標識牌之溫泉使用事業,應將標識牌懸掛於營業處所入口明顯可見之處,並於適當處所標示下列使用溫泉之禁忌及其他應行注意事項:七、禁止攜帶寵物入浴。」分別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0 條、溫泉標章申請使用辦法第9條第7款定有明文,是任何人不得有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之行為,違反者,將會處以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之罰鍰。又領有溫泉標章標識牌之溫泉使用事業,亦應禁止攜帶寵物入浴。至於經營寵物之繁殖、買賣、用藥以外之寵物用品買賣業務,依商業團體分業標準之規定,應屬「寵物用品商業」,而經營獸醫師業務以外之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務者,則屬「寵物商業」,其間尚有不同。從而,騎馬上公路,苟係奔走且妨害交通者,會被處以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之罰鍰;領有溫泉標章標識牌之溫泉使用事業,亦得禁止攜帶寵物入浴;寵物用品商業,則不得經營寵物買賣業務。
<strong>故鄉簡介:</strong>
現職: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植根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a href="http://www.rootlaw.com.tw/blog/gs/"><font color="#05b303″>http://www.rootlaw.com.tw/blog/gs/</font></a>)作者、法律人的一首詩 專欄作者、公職、防火管理人。
考試:84年高考二級、84年特考丙等。
專長:租賃契約、旅遊契約等契約法。
資格:政府採購法基礎班、臺北市政府第2屆青年社區規劃師。
興趣:與老婆談情說愛、散文詩自撰自娛等。
企盼:願自己與老婆多積德等。

<strong>作品:</strong>
1.地籍圖重測後疑義處理之初探(獲臺北市政府評審為93年度員工平時自行研究案佳作)。
2.<a href="http://www.sanmin.com.tw/page-product.asp?pid=221402&amp;pf_id=000482079″><font color="#05b303″>故鄉的法律見解(租賃.旅遊.政府採購篇) </font></a>: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3.<a href="http://l104.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mp;area=free_browse&amp;parent_path=,1,964,&amp;job_id=106775&amp;article_category_id=1037&amp;article_id=46753″><font color="#05b303″>老公的情書</font></a>:與老婆綺萱合著,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4.<a href="http://www.lawtw.com/magazine_book.php?template=magazine_book_detail&amp;book_id=38″><font color="#05b30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 (一)</font></a>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6月)熱賣中。
5.<a href="http://www.lawtw.com/magazine_book.php?template=magazine_book_detail&amp;book_id=40″><font color="#05b30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二)</font></a>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6.<a href="http://www.lawtw.com/magazine_book.php?template=magazine_book_detail&amp;book_id=41″><font color="#05b30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一)</font></a>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7.<a href="http://www.lawtw.com/magazine_book.php?template=magazine_book_detail&amp;book_id=42″><font color="#05b30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二)</font></a>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8.<a href="http://www.lawtw.com/magazine_book.php?template=magazine_book_detail&amp;book_id=43″><font color="#05b30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三)</font></a>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9. <a href="http://www.lawtw.com/magazine_book.php?template=magazine_book_detail&amp;book_id=44″><font color="#05b30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一)</font></a>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0.<a href="http://www.lawtw.com/magazine_book.php?template=magazine_book_detail&amp;book_id=45″><font color="#05b30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二) </font></a>:公寓大廈篇(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1.【土地制度簡介】、【事物手扎】、【行政法律問題】、【保證法律問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等系列文章。
12.整理中:公寓大廈部分(五南)。

關於 gs

楊春吉(故鄉) 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植根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作者(http://www.rootlaw.com.tw/blog/gs/)、公職。 作品: 1.地籍圖重測後疑義處理之初探(獲臺北市政府評審為93年度員工平時自行研究案佳作)。 2.故鄉的法律見解(租賃.旅遊.政府採購篇) :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3.老公的情書:與老婆綺萱合著,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4.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 (一)(二)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6月)。 5.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一)(二)(三)(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 6.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一)(二)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 7.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三)(四)(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12月)。 8.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五) (六)(七)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7年5月)。 9.輕鬆搞定公寓大廈(與劉孟錦律師合著,97年1月書泉)。 勞資糾紛解決有門道(與劉孟錦律師合著,97年7月永然)。 10.【土地制度簡介】、【事物手扎】、【行政法律問題】、【保證法律問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等系列文章。
本篇發表於 房地產法律問題。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發表迴響

您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

*


*

您可以使用這些 HTML 標籤與屬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