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彙整:六月 2007
基因食品環衛保護法草案(二)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規範基因產品之研究、生產、製造、輸入、加工、銷售,以促進基因科技之安全發展與應用,維護生態環境,避免對於國民身體健康造成不測之損害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基因產品與製品之研究、生產、製造、輸入、加工、銷售應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三條(基因產品、製品及事業之定義) 本法所稱基因產品指以非自然繁殖或生殖的方法,由人直接或利用設備操控的方法改變天然生物之基因構造所生產的產品,以及由該產品自行繁殖或生殖的產品。 本法所稱基因製品指以基因產品為原料所加工或製造的物品。 本法所稱基因事業指從事基因產品或製品之研究、生產、製造、輸入、加工、銷售的公司、獨資或合夥之工商行號及其他人或團體。
基因食品環衛保護法草案(一 )
基因食品對於生態環境及人畜是否有害固然尚不明暸。但一直存有極大的憂慮。而由於基因食品往往具有舊產品的外觀,以致下游製造商或消費者並不能分辨所購買之產品是否為基因產品,從而非自主的陷於基因產品之不可預測的危險中。是故,為合理維護下游製造商或消費者的權益,並管理可能隱藏於基因食品中的危險,有必要立法就其生產、輸入、加工、銷售、使用加以管理,並預籌將來萬一發生基因損害案件時之賠償準備。其應有之主要的規範要點如下: 一、建立基因產品製品之研究、生產、輸入、加工、銷售的通報及許可制度,以掌握基因食品之實際研發及使用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