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繼承辦理步驟
最近或許因為卡債族增加,或者是人民對於繼承債務危機感增高,詢問限定繼承的人越來越多,以下就將辦理限定繼承的程序簡單說明一下:
一、 繼承人中只要有一個人去辦理限定繼承,則其餘的繼承人,除了去辦理拋棄繼承的之外,全部繼承狀態都會變成限定繼承。
二、 繼承人拋棄繼承之後,就跟死者的所有遺產無關了,縱使有銀行、其他債權人想要查封這些遺產,都與拋棄繼承的人無關。
三、 辦理限定繼承步驟如下:
(一) 書寫限定繼承聲請狀(內附除戶戶籍謄本、聲請人戶籍謄本,簡易的被繼承人債權債務表、限定繼承聲明書),向法院遞狀,同時繳納新台幣1,000元。
(二) 限定繼承須在知悉被繼承人死亡開始三個月內為之。
(三) 法院若須要任何資料要補正的,請於法院通知的期限內補正。
(四) 最後法院會發文,辦理公示催告,之後就會發文准予備查,這樣整個程序就算完成了。
關於 intension56881688
高雄律師 劉家榮律師
高雄颺理律師事務所
任職單位:颺理法律事務所
現任職稱:主持律師
學歷:
高雄市立博愛國民小學
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
私立道明高級中學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士
國立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碩士
現任:
屏東律師公會常務監事
全國律師聯合會會員代表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調解委員
經歷:
榮獲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高新商業銀行法務專員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助理
弘揚法律事務所律師(台北)
蘇精哲律師事務所律師(高雄)
國立中央警察大學兼任講師
義守大學、美和技術學院、和春技術學院兼任講師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法律顧問
警政署保五總隊法律顧問
高雄縣政府警察局法律顧問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法律諮詢委員
台南監獄法律顧問
屏東監獄法律顧問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中華文教更生關懷協會法律顧問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調解委員
屏東律師公會理事
三軍澎湖醫院法律顧問
高雄市議會林國正議員法律顧問
高雄市議會陳美雅議員法律顧問
高雄縣議會曾水文議員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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