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彙整:二月 2012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賣監聽手機 男判無罪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賣監聽手機 男判無罪 台中市男子吳東易開設天衛偵防科技公司,因販售具有監聽功能的手機,被依違反《電信法》起訴,但台中地院認定,吳男推銷監聽手機時,有強調可用於防範幼兒遭虐、外遇蒐證、軍警蒐證等合法用途,對現今社會有實際需求,並非用於「無故」竊聽,判吳男無罪。 手機無盜打功能 2009年3月間,吳東易(28歲)在拍賣網站刊登販售監聽手機,監聽手機經由設定,在通話時可以自動發出簡訊給接收端的特定手機,簡訊會顯示使用監聽手機的人,所撥出的電話號碼,甚至能由特定手機撥電話到監聽手機,監聽通話內容。 警方前往吳男的公司進行搜索,查獲一支監聽手機,作為吳男販售證據,吳男則否認販售該款監聽手機,辯稱從事反監聽、反針孔業務,持有該監聽手機只是替客人測試是否遭到他人監聽。 但法院調查之後,認定吳東易確實有販售監聽手機,但是《電信法》處罰的是盜接他人的電話號碼,用以盜打電話不用付費,監聽手機並不具此功能,所以吳男並沒有違反《電信法》。 合法蒐證不違法 至於是否觸犯《妨害祕密罪》,法官認為,必須是「無故」竊聽或竊錄才會觸法,吳男推銷宣傳監聽手機是用於防範保母虐兒、居家安全等合法用途,這類產品符合現代社會實際需求,也非法律禁止的違禁物,所以不能以吳男販售安裝監聽軟的手機或設備即觸法。 資料來源: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49649/IssueID/20120225/applesearch/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仿名牌鑽戒誆客製 遊走法律邊緣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 仿名牌鑽戒誆客制 遊走法律邊緣 想買戒指,時下很流行「客製化訂做」,但如果妳要「客製」的是名牌款式,到底行不行?有民眾上珠寶行訂做戒指,業者聲稱如果喜歡卡地亞、蒂芬妮等名牌款式,可以打造一模一樣的款式,價格還至少便宜4成,差別只在於上面不會有名牌LOGO,業者以為可以自保,但卻不知道這樣的作法,已經是遊走法律邊緣。 顧客:「如果我們要做這樣的戒指,有辦法嗎?」 顧客上門,一開口就要訂做跟名牌鑽戒設計款一樣的戒指,老闆娘先是面有難色,說不能做設計款,但話鋒一轉,從抽屜裡拿出經典款式的名牌戒指,說可以客製化訂做,價格至少少一半。店家:「這個卡地亞的款啊,我們去仿它的啦,我們去仿它的款,我們就去仿它的款,所以說妳要求要打它(名牌)的字,我們沒有辦法這樣子做,我們這樣無妨啊,我們打(LOGO)字就不行。」顧客:「喔。」 老闆娘手上的這個戒指沒有名牌LOGO,但戒台形狀卻是幾乎一樣,如果都以18分鑽來比,真的大約10萬,而這邊開價卻只有6萬左右,至少降四成。店家:「到那邊(名牌專櫃)可以買1克拉,在我這邊搞不好就可以買到2克拉。」 不只這一家,走訪很多珠寶行,發現私底下都有接受這種「客製化」訂做,這幾乎是珠寶界一個公開的秘密,珠寶公會理事長也說這種情況很普遍。珠寶公會理事長蕭新才:「他(客人)拿來堅持要做同樣款式,我們不能說不幫你做,但這個做的話,只要有別人的LOGO,我們不能去落款別人的LOGO,因為那是有商標的。」 有LOGO,不管是相同還是近似,都會觸犯商標法,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沒有LOGO,別以為就沒有問題,其實有註冊的商品只要重製,都會觸犯著作權法,最高是5年有期徒刑,所以雖然打著「客製化」的美名,但一旦遭人檢舉告發,還是有可能會吃上官司。 資料來源:http://times.hinet.net/news/life/7441554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立委籲政府建立綠電交易平台 使綠電市場更加公開透明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立委籲政府建立綠電交易平台 使綠電市場更加公開透明 在野黨立法委員與民間團體二十二日於立法院召開公聽會表示,政府研擬綠色電價,但費率將會比較貴,等於是購買綠電的民眾將支付附加費,相當不合理,因此,呼籲政府推動綠能,並建立綠電交易平台。 針對經濟部能源局計畫實施認購綠色電價制度,預期未來綠色電價每度電費將會比傳統電價高,在野黨立委與民間團體昨日於立法院召開公聽會表示,綠色電價較傳統電價高,等於是購買綠電的消費者、企業等多支付一筆附加費,並不合理,應建立綠電交易平台,使綠電市場更加公開透明。立委並呼籲政府別再依賴核能、高污染的燃料,應推動綠能,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民間團體也表示,臺灣電力公司向民營電廠購買再生能源的比例很低,且佔綠電大宗的水力電廠,竟未納入綠電中,臺電卻以較高價錢向民營電廠購買燃煤、天然氣,導致虧損新臺幣上億元,其呼籲政府有必要檢討臺電購電制度,此外,其也呼籲政府應該提出綠電優惠、獎勵等措施,以提高業者購買的意願。 資料來源:http://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99952.00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律師擬組團 專陪孩子出庭
『高雄颺理律師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律師擬組團 專陪孩子出庭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家事事件法,未來因聲請離婚、家暴,而延伸出來的子女監護權、贍養官司等,為特別保護未成年子女表意權,法院可請社工、程序監理人等,陪同兒童與少年出庭。 賴芳玉說,家事事件法三讀通過,明定孩童出庭應有程序代理人,她決定組成以律師、兒童諮商師、社工員等背景的「兒童律師」團體,運作模式類似法律扶助基金會,陪兒童出庭打官司,維護兒童權益,幫孩子說出心底的話。 賴芳玉表示,兒童律師概念類似電影「姊姊的守護者」,影片中女孩為爭取自己的身體自主權,雇用律師向父母提告,她希望未來兒童律師團體能幫無助的孩童,在法庭上說出自己的心聲,捍衛兒童應有的權利。 同樣關注兒童福利議題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說,有人站在孩子立場考量,立意很好,現在法院也設有免費義務辯護律師,或社工員、輔導員等,都可陪孩子出庭。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2/132012021800619.html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勞委會持續以務實態度積極推動家事勞工保障法立法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勞委會持續以務實態度積極推動家事勞工保障法立法 有關民眾投書指稱政府對於家事服務法推動無積極作為一事,勞委會表示,對於家事勞工之勞動條件權益,不分本國籍或外國籍,勞委會向來非常重視與關心,自89年起即著手研議如何予以加強保障,未曾間斷,經審慎研議後已研訂「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除規範家事勞工享有「每七日至少應有一日休息,作為例假」之權利外,尚有勞動契約之終止、工資給付原則、休息時間、特別休假、請假、保險及申訴等相關規定。該草案目前正由行政院持續審議中。 勞委會補充說明,有關雇主聘僱外國人事宜,現行已有就業服務法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等法令規範,民眾所稱外籍家事勞工尚無勞動法令保障一節,係屬誤解。 勞委會進一步表示,家事勞工勞動權益應予保障,惟應併同考量家事工作的特殊性及須有喘息服務等配套措施,且須兼顧勞雇雙方權益衡平及務實可行。勞委會仍將持續以務實的態度積極推動家事勞工保障法立法。 資料來源:http://hilearning.cla.gov.tw/message.do?id=1358a80d6320000081b8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司法院檢討法官遷調制度 建立符法官法精神之原則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司法院檢討法官遷調制度 建立符法官法精神之原則 遷調及事務分配應以確保人民訴訟權為先 多元進用法官遷調應求適才適所 司法院「法官人事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於2月召開第8次會議,由蘇永欽副院長主持,就法官遷調制度進行討論。 會議首先由人事處梁宏哲處長簡報,闡述符合法官法精神之遷調原則,並說明如何解決遴任終審法院法官、調整下級審法官調任上級審法官回任制度、改善法官調動影響結案,以及人力艱困法院所面臨候補試署法官過多等問題。另提出附期限調任制度與調派辦事制度間如何採擇;法官法第9條第3項第1款施行後,是否立即實施調派候補法官至上級審法院辦事制度;因應法官法所定法官多元進用政策,未來多元進用的法官如何進行遷調;如何解決專業法院或專業法庭法官之遷調等議題作討論。 關於終審法院法官之遴任,有委員指出最高法院刑事庭法官人數偏高,建議透過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建構堅實的事實審,減少發回比例;有委員建議應從修改訴訟制度著手;有委員建議應採主筆人制度,且二審應改為事後審制,如認有調查事實必要,則撤銷發回一審重新調查。又關於降低終審法院法官人數,有認為應先降低該院法官員額,亦有認為應先調整訴訟制度,再配合人事縮減。 就下級審法官調任上級審法官回任制度部分,有委員贊成維持現制,亦有委員認為在解決一審法院法官無法直接晉升12至14職等問題後,一審調二審部分應回歸調辦事制度。關於應否嚴格限制調任(派)期滿者續任(或補實)上級審法官之問題,有委員贊成應嚴格限制續任(或補實),亦有委員認其制度目的乃為培育上級審法官,故不應強制其回任或歸建。 關於多元進用法官之遷調,有認為應在遴選時從嚴審查,但遴選後不應有差別待遇,並應尊重其專業;亦有建議先維持現制,待法官法施行一段期間後再行檢討。就專業法院或專業法庭法官的遷調問題部分,多數委員贊成最高法院設置專庭或專股,並有委員認為此問題應由司法院積極介入解決。 司法院林錦芳秘書長表示,最高法院之撤銷發回率已顯著降低,但自為判決率仍待改善,撤銷理由未一次完整指摘,或更審未確實查明,都會造成一再發回,重點在於法官有無讓案件終結的決心。至於遷調,應以確保人民訴訟權為最高原則,在此原則下,法官自治或個人意願均須退讓,故應檢討是否直接調派為上級審法官,而非維持附期限調任或調派辦事制度,並應在上級審法院設置專庭或專股;另如事務分配的結果會侵害人民訴訟權,則應予以限制;應公平對待多元進用之法官,使其適才適所。 資料來源:http://www.judicial.gov.tw/jw9706/1581_main.html#1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律師擬組團 專陪孩子出庭
『高雄颺理律師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律師擬組團 專陪孩子出庭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家事事件法,未來因聲請離婚、家暴,而延伸出來的子女監護權、贍養官司等,為特別保護未成年子女表意權,法院可請社工、程序監理人等,陪同兒童與少年出庭。 賴芳玉說,家事事件法三讀通過,明定孩童出庭應有程序代理人,她決定組成以律師、兒童諮商師、社工員等背景的「兒童律師」團體,運作模式類似法律扶助基金會,陪兒童出庭打官司,維護兒童權益,幫孩子說出心底的話。 賴芳玉表示,兒童律師概念類似電影「姊姊的守護者」,影片中女孩為爭取自己的身體自主權,雇用律師向父母提告,她希望未來兒童律師團體能幫無助的孩童,在法庭上說出自己的心聲,捍衛兒童應有的權利。 同樣關注兒童福利議題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說,有人站在孩子立場考量,立意很好,現在法院也設有免費義務辯護律師,或社工員、輔導員等,都可陪孩子出庭。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2/132012021800619.html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撇黑箱 最高院示範保密分案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撇黑箱 最高院示範保密分案 卷宗加鎖 基層促直接廢除「不要拖」 最高法院的保密分案程序近日屢遭基層法官批判,最高法院分案法官徐昌錦昨首度公開分案流程,並強調最高法院法官會議將討論如何調整該制度。但基層法官認為「不要拖」。司法院長賴浩敏昨表示,司法改革強調司法為民、司法透明化及取得人民信賴,最高法院應無反對人民要求透明化的理由。 最高法院昨在會議室擺出數十個彌封卷宗袋、加鎖的法官簽收簿,供媒體拍攝。分案法官徐昌錦說,上訴第三審案件由分案書記官編上保密號碼並造冊、彌封後,交給分案法官。分案法官看不到任何卷證內容,僅將保密號碼依照分案輪次表,平均分配案件給所有法官。 因此,分案書記官雖知案由及被告,但不知道案件分給誰審理;而分案法官既不知案由及被告,也不知案件分給誰。 總統認同廢除保密 徐昌錦指出,保密分案和一、二審的公開分案大同小異,都不可能黑箱作業,也都不可能隨意指定承審法官,唯一不同是最高法院從收案到判決前,原則上不公開承審法官姓名。 至於保密分案制度未來存廢、調整是誰說了算?《法官籲請改革最高法院行動聯盟》發言人林孟皇說,廢除保密分案制度有多數民意支持及總統認同,且是司法行政事務,與審判獨立無關,「司法院應拿出魄力,直接廢除」。 「拖越久傷害越大」 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說:「依《法院組織法》,有關保密分案的《最高法院處務規程》確實由司法院訂定、發布,但希望最高法院能先理性討論出妥適調整方案,我對最高法院法官的智慧有信心。」 民間司改會發言人林峯正則說:「希望最高法院明白,這件事拖越久,或討論結果與民意差距太大,對司法形象傷害越大。」最高法院今排定舉行全體法官會議,預料將討論保密分案制度議題。 資料來源: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39400/IssueID/20120221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沈志祥律師、黃韡誠〈黃磊〉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天花板又漏水 樓上住戶須賠10萬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天花板又漏水 樓上住戶須賠10萬 台中市吳姓婦人兩年前發現天花板嚴重漏水,牆面滲水潮濕,致油漆脫落長霉,對樓上尹姓住戶請求損害賠償,法官請結構工程技師鑑定後,查出尹男建物臥室及外牆花台滲水,磁磚地板無完整防水功能,才滲入樓下吳婦的天花板,判處尹男必須修繕自己的房子,確定不再漏水,並給付吳婦10萬餘元修繕費。 吳婦住在長安路公寓4樓,住5樓的尹男在頂樓搭違建,並將往頂樓的樓梯封死,禁止他人進出。吳婦兩年前發現天花板嚴重漏水,裂縫處有水漬痕跡,牆面因長時間滲水潮濕,油漆嚴重脫落、滋生霉菌,影響居家安全品質。 吳婦勘查後懷疑是樓上的尹男建物內變更設計,往頂樓搭蓋的樓梯違建疑因施工品質不良,才使她的房子漏水,她要求尹男改善,但對方均置之不理,使她無法將房子出租他人,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 尹男辯稱所住的房子自69年迄今已32年,歷經多次強颱及921大地震,結構體均未受損,從未聽聞4樓漏水、滲水,尹男反指是吳婦4年前僱請外行工使用不當工法,破壞鋼筋排水管及改變水電管路,才大量漏水、滲水。 法官囑託台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工會鑑定,發現4樓建物窗戶上方牆面明顯滲水,5樓臥室頂板已遭切除,增建的外牆遮蔽範圍不足,遇大雨造成5樓磁磚地板積水,而磁磚地板無完整防水功能,才從4樓的陽台、臥室頂板以及牆頂等處滲出。 法官判決尹男應將漏水的5樓加以修繕,確定不再漏水至4樓,並應給付吳婦10萬7599元修繕費。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909930.shtml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沈志祥律師、黃韡誠〈黃磊〉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假信託真移轉 難逃奢侈稅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假信託真移轉難逃奢侈稅 屋主與信託受益人毫不相關 規避二年內移轉課稅 財部將開罰 高雄市國稅局近日查獲民眾以「假信託、假贈與,真移轉」方式規避二年內移轉不動產的奢侈稅(特種貨物與勞務稅),並依實質課稅原則要求補稅。財政部未來將發布解釋函令,針對不動產信託規避奢侈稅行為開罰。 高雄市國稅局長何瑞芳昨(8)日表示,日前轄區內有代書業者前來諮詢信託報稅疑問,稅局卻發現,一位屋主將房屋交付信託給銀行,信託受益人卻是與屋主毫無相關的人。 信託受益人每個月直接支付訂金、租金給屋主,屋主與信託受益人甚至共同分攤信託管理費用,非常可疑。 何瑞芳指出,在屋主持有房屋期間超過二年後,屋主馬上解除信託並將房屋過戶給信託受益人,很明顯是不動產交易中的賣方與買方,為了規避奢侈稅而以信託方式魚目混珠。 該交付信託的房屋位於美術館區,是大高雄地區近幾年炒房熱度最高的豪宅區,也是國稅局查炒房逃漏稅的目標。 何瑞芳表示,買方是每月支付租金,類似「分期付款」的房屋買賣,因此目前稅局尚未掌握房屋移轉總價,未來將計算總價,對房屋賣方課徵10%的奢侈稅。 這是五區國稅局查獲的第一例信託規避奢侈稅案件,何瑞芳說,由於情況特殊,且由代書主動詢問「自首」,因此該案決定先補稅不罰。另外,高雄市國稅局也查獲,民眾將房地贈與給毫無親戚關係的人,藉此規避奢侈稅。 何瑞芳說,雖然贈與行為須課徵稅率10%的贈與稅,但贈與房屋的稅基,是根據遠低於市價的公告土地現值、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又有220萬的免稅額,因此贈與稅額低於奢侈稅額。 資料來源: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57108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