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違反環保法規 北市罰鍰加講習

『高雄颺理律師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違反環保法規北市罰鍰加講習

台北市政府環保局表示,環境教育法施行後,民眾違反環保法規或自治條例,裁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或遭主管機關裁處停工、停業者,須接受1至8小時的環境講習,去年共330人參加。

以往對於違反環保法規的民眾,環保局採罰鍰、停工或停業處罰,但民眾即使挨罰,對於違反的法規仍不了解,常常再次違規。環保局希望透過講習教育,提升民眾環保倫理及相關法規知識,能有效減少違反環保法規的案件。

環保局邀請張子超、王鑫、徐榮崇及華梅英等學者擔任講師,在民國100年共辦理20場環境講習,介紹環境倫理及環保法規,希望透過上課方式,讓接受講習的民眾能瞭解法規內容、增加環境保護觀念與責任感,避免再次違法或造成環境汙染。

環保局統計,去年環境講習案件數共1467件,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的案件最多,達872件,其次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噪音管制法,分別為273件、255件。

資料來源:http://www2.cna.com.tw/News/aLOC/20120127009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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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行駛報廢車 須保強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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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駛報廢車須保強制險

當汽、機車老舊要報廢時,民眾會到監理站辦理車輛報廢,並請報廢廠將老舊汽車回收,再拿車輛報廢異動單到保險公司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退費。

日前發現社會仍有一些民眾,特別是位在山區、海濱或偏遠鄉村的民眾,只到監理站辦理車籍報廢手續,並未通知報廢廠將報廢車回收。這些民眾可能是為了要規避定期檢驗及繳稅,或是把報廢的汽車繼續作為農用或運載物品之用。

第一產險汽車保險部襄理陳昌宏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應投保強制險的汽車有三類,其中一類就是汽車牌照報廢後,仍然在行駛的汽車,其投保義務人為使用或管理該汽車之人。

如果投保義務人沒有投保,行駛在道路上,被警察機關攔檢、稽查並舉發,會被公路監理機關處以罰鍰。

汽、機車未投保肇事者,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若還發生交通事故且有人傷亡,受害人雖可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但特別補償基金在給付補償金額後,又會向駕駛報廢車輛之人作代位求償。

陳昌宏提醒,民眾務必記得即使是報廢車,如果繼續行駛,仍然要向保險公司投保強制險,不要因為一時疏忽,或對於法令不了解,讓自己或他人承受更大損失。

資料來源: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5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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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人身保障保額 考量負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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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保障保額考量負債因素

保險對我們而言,雖然不像陽光、空氣、水般如此不可或缺,卻時時刻刻守護著我們,提供我們安全的保障。

國人購買保險時,大多偏好投資型、儲蓄型的保險商品,就是考量這類商品可以還本,比較有安全感;也因為如此,國人平均保單張數雖然已經超過二張,但可提供人身保障的金額卻是明顯偏低,醫療保障更是缺乏。

對有工作的人來說,雖有公司幫員工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醫療險,可以保障員工因意外事故所需醫療費用,但保障額度並不見得符合每個人的實際需求。覺得保障額度不足的人,可以自行向保險公司購買個人型的傷害保險及健康險商品,來補足這方面的不足。

第一產險個人保險部課長張正豐建議,實際購買商品時,首先應考慮本身是否為家庭的主要收入者,搭配負債狀況,來決定該投保的死亡保額。若是家庭主要收入者並有房貸,投保時應將這部分需求納入考慮,以防止發生意外後,家庭經濟陷入困境。

再者,醫療部分應考量,萬一受傷或生病住院時,住院的醫療費用是否可以完全由保險金來支付,住院期間的收入損失是否有住院慰問金來補償。才不會在受傷、生病之餘,還要擔心經濟上的損失。有了萬全的保障,就可以降低自己及家人因意外所需承受的壓力。

資料來源: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5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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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澳門賭博合法 回台脫產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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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門賭博合法回台脫產判賠

賭債不是債?法院有不同看法。陳姓男子到澳門賭場簽本票賭輸七千五百萬元港幣,賭場來台強制執行拍賣陳的豪宅;但陳將房子贈與妻子,賭場不滿查封不著,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判決撤銷贈與。

法官調查認為,澳門法律規定賭博合法,賭債就應該有效,陳姓男子無償贈與房產給妻子,損害賭場的債權,陳妻應將房產的所有權登記塗銷。

陳姓男子三年前的春節期間,到號稱是亞洲第一家拉斯維加斯式渡假酒店的永利渡假村賭博,因為沒有帶高額現金,簽發賭場制式本票港幣七千五百萬元作為擔保,向賭場借款更換籌碼。

陳賭輸後遲未還款,賭場跨海來台要債,持本票向新竹地院查封陳的豪宅。沒想到,陳早就將市值兩千萬元的豪宅贈給妻子。賭場查封不成,提告求償。

陳向法官主張,賭債不是債且賭場還作弊,賭博不公正,害他輸錢。

但法官認定,永利酒店依澳門法律在現場提供賭博,賭場借錢給陳,陳簽下本票更換籌碼,賭贏賭輸後,再結算本票的票款,可見本票擔保的債權為賭債性質;依澳門法律,賭博為合法,陳的賭債就應有效。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8617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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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限制股票稅事 時點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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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股票稅事時點大不同

公開發行公司今年可望開始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限制型股票),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巫鑫昨(19)日表示,企業發行後,應注意列報費用攤銷,獲得新股的員工也要注意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申報。

巫鑫指出,發行限制行股票的公司,應在發新股給予員工的當日,計算相關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的公允價值,並在「既得期間」攤銷為費用,還可在申報營所稅時列為減除項目。

所謂既得期間(Vest Period),就是公司給予員工股票時,會設定限制條件,例如一段時間或須達成績效,在時間未到或績效尚未達成這段期間,就是既得期間。

若獲得限制型股票獎酬(RSA)的員工,在既得期間取得的股利,屬於「營利所得」,可列分配股東可扣抵稅額,須申報個人綜所稅。

若既得條件沒達成,公司須收買已發行的限制股票,應作為員工「薪資所得」辦理扣繳,員工須申報個人綜所稅,且公司須作為薪資費用在申報營所稅時列為減除項目。

若既得條件未達成,但過去公司申報營所稅已攤銷的費用部分,應作為「其他收入」,申報營所稅。

當既得條件達成、員工取得股票所有權時,即為可處分日,應比照認股權憑證,以當日收盤價減去取得股票執行價格,作為「其他所得」,申報個人綜所稅。若是無償配發,就依當日收盤價為所得申報。

日前金管會發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條文修正草案,預告未來法規修正重點,未來企業新股授與對象如有經理人、具員工身分的董事者,上市上櫃興櫃公司,應經薪資報酬委員會提出建議並經董事會決議。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8581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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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中華電ADSL可免附掛市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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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電ADSL可免附掛市話

以往民眾申請使用中華電信的ADSL服務,都需附掛市內電話,但中華電信近日宣布,民眾要使用ADSL服務可單獨申請,不用再附掛市話,未來也將主動通知客戶,無通話紀錄的附掛電話可辦理退租與退費。

中華電信表示,一條電話線加裝設備後,可同時傳送語音及上網資料,將ADSL附掛於市話上,是考量市話與ADSL共用線路可資源共享,讓用戶得以較低費用獲得最多服務。

中華電信強調,以國外日本NTT及美國Verizon等電信業者為例,客戶租用ADSL時,若無附掛市內電話,費用高於有附掛市內電話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先前做成決議,要求中華電信ADSL服務不能再強制附掛市話,中華電提出異議,日前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所以即日起,除了新申租ADSL客戶得免附掛電話,既有中華電信ADSL老客戶也可將附掛市話退租。

中華電表示,將針對ADSL附掛市話,近一年內沒有通話紀錄者,主動發函通知辦理退租及退費手續。而部分客戶申請ADSL時,同時申請市話使用二年可免收裝置費,現在即使未滿二年,即日起也不補收裝置費。

在上述措施實施後,中華電初估,可能會有五萬名ADSL用戶退租附掛市話。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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颺理法律事務所 祝賀大家龍年行大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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颺理法律事務所 祝賀大家龍年行大運!

颺理法律事務所祝賀大家:

                                    龍騰虎躍鴻圖展    龍飛鳳舞招財旺

                                    新春福龍送吉祥    金龍進家富滿堂

    

      颺理法律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暨全體員工敬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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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大法官解釋:夫妻分居 不應適用同一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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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法官解釋:夫妻分居不應適用同一稅率

不合理處:夫妻所得懸殊 低所得的一方 在合併申報後竟然適用較高的累進稅率

分居狀態中的夫妻,在報稅時,如何分擔全部應繳納稅額的計算方式規定,導致收入較少的一方,卻要適用較高的累進稅率,大法官696號解釋認為,財政部98年相關函釋雖已經取代財政部76年函釋,但與租稅公平相違背,應自解釋起,即不予援用。

解釋理由指出,財政部相關函釋的計算方式,在夫妻所得出現懸殊時,低所得的一方,必須分擔與其所得顯然失衡的較重稅負,此時即已發生公平性的問題。

財政部98年相關函釋:「夫妻分居,如已於綜合所得結算申報書內載明配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並註明已分居,分別向其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結算申報,其歸戶合併後全部應繳納稅額,如經申請分別開單者,准按個人所得總額占夫妻所得總額比率計算,減除其已扣繳及自繳稅款後,分別發單補徵」。

大法官解釋指出,財政部為顧及分居中夫妻合併報繳的實際困難,在申報程序上給予若干彈性,並以分別發單補徵的方式處理;然而,該函關於夫妻如何分擔其全部應繳納稅額的計算方式規定,是依個人所得總額占夫妻所得總額的比率計算,以致在夫妻所得差距懸殊的情況下,低所得的一方,須分擔與其所得顯然失衡的較重稅負,這種情形與租稅公平有違。

大法官會議認定夫妻合併申報違憲,衝擊現行租稅制度。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副教授黃耀輝認為,夫妻合併申報概念源自「家戶所得」精神,如果夫妻不合併申報,直接衝擊「家戶所得」的租稅規劃,未來不但稅收大受影響,如何達到租稅公平,也很傷腦筋。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8590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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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懲罰婚姻? 如不「稅」在一起 財部: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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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罰婚姻?如不「稅」在一起 財部:須修法

大法官會今天中午做出決議,對夫妻合併申報違憲一事,做出解釋。目前的財政部規定是兩人若都有所得時,應如何辦理結算申報呢?財政部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應辦理合併申報,不可以單獨各自申報。但除了當年度結婚或離婚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外,夫妻間不論採用何種財產制度,雖然薪資所得可以分開計算稅額,但仍必須依法合併申報繳稅。

財政部強調,所得稅之申報是以「家戶」為概念,共同負擔成本之概念,因此只要兩人有婚姻關係,除了在當年度結婚或離婚外,夫妻就一定要合併申報。

根據所得稅法第15條及財政部69年2月12日台財稅第31310號函釋規定,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夫妻應合併申報,並可自行選擇其一方為納稅義務人;惟申報為「納稅義務人」者決定後,他方即申報為「配偶」之身分。

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之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課稅,除了當年度結婚或離婚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外,舉例而言,若於去年結婚,則今年5月報稅時,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但從明年起的每年5月報稅,只要有婚姻關係,夫妻所得依法必須採取合併申報。

財政部指出,夫妻薪資所得可以「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也就是說本人或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填報於同一張申報書內申報繳納,而在計算薪資所得分開計稅部分之應納稅額時,僅可以減除本人或配偶自己的免稅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其餘免稅額及扣除額一律必須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減除。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8591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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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債權糾紛 和解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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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權糾紛 和解為妙

「錢先生」和朋友「賴皮男」爆發債務糾紛,起因於兩人都貪財。

事情是這樣:錢先生繼承大筆土地,經政府徵收,獲得鉅額補償金;剛好賴皮男做生意需要周轉,他便用高利率借出2,000萬元給賴皮男,賴皮男還必須拿出房子做抵押。

錢先生是我小時候鄰居,有次向我炫耀,說他學父親當「金主」,不用工作,生活過得好悠哉。但我心裡暗想:「你貪圖對方的利息,說不定對方也貪圖你的本金呢。」

我想像的事情發生了。後來錢先生來找我,一臉苦相,頭髮也冒白,訴說賴皮男生意失敗,賴帳超過一年。賴皮男剩下那間有抵押的房子,因為第一順位抵押給銀行,第二順位才是他,所以那房子被銀行強制執行,錢先生只拿到法院發的一張債權憑證。「如果賴皮男名下一直沒有其他財產,這張債權憑證也不過是廢紙吧?」錢先生想到他的老本可能一去不回,好煩惱。

「他明明住在豪宅,怎麼會沒有錢還債?」錢先生說,賴皮男竟理直氣壯地宣揚:「房子登記所有人是我太太,你能耐何?」錢先生急著要我幫忙想辦法。

想當初,錢先生的父親也是用很高的利率借錢給我父親,才有錢可以讓我唸書,也看在大家認識數十年的份上,我抱著感恩不計較的心情,幫他到賴皮男的豪宅登門拜訪。我向他們夫妻建議,此事應善意解決,但他們堅稱沒錢。

我跟賴皮男喝酒聊天,他酒後吐實,表示經高人指點,請太太用她的錢去買豪宅,而他也脫產了,再把錢「補貼」給太太(如果直接買豪宅無償過戶給太太,債權人可以依民法第244條撤銷),所以可以「無財一身輕」,開始賴帳。

隔天,我多帶一本六法全書再找賴皮男,勸他做人要厚道,否則錢先生也會有高人指點,「打起官司,你穩輸的,還會失面子。」賴皮男一聽,立刻要我說清楚、講明白,讓他心服口服,才要聽從我的勸說。

我翻開六法全書,拿民法第1011條來說明,賴皮男夫妻適用法定財產制,而他沒有財產,所以錢先生可以向法院聲請宣告他們改用分別財產制。這一「分」別財產,法定財產制關係就消滅,可以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請求權」。

賴皮男稍懂法律,但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以為「夫妻剩餘財產差額請求權」具有專屬性(只有夫妻可向對方請求),債權人耐何不了他。但是,民法1030條之1在2007年就改了,這項請求權已不具專屬性。

賴皮男這才聽我勸,跟錢先生和解,但希望本金不計利息再打折扣,最後少算1000多萬元,他以豪宅抵押借款還清。

類似的債務情況很普遍,但是勸大家和解為妙,債務數字還有討論空間;如果等債權人告上法院,就要公事公辦了。

資料來源: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5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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