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是遺產被親屬詐領的問題??

1.祖父於民國90年過世,留下的親人有祖母,姑姑(大女兒),叔叔(小兒
子)及我(長孫);我父親因為早年過世,請問我本人有繼承權嗎??

2.祖父過世後,叔叔向我索取印鑑証明,但未表明作為放棄繼承之用,
僅告知需處理一些祖父過世事宜,而今得知祖父名下不動產已登記
於姑姑名下,且過戶方式為分割繼承,請問未告知祖父有遺產的情
形下,又未告知向我索取印鑑証明是為放棄繼承之用,這樣算是侵
占遺產嗎??如果我要取得應得之遺產該如何處理??

3.而今距祖父過是已過6年,該如何取得當年祖父名下遺產總數項
目??

4.若我蒐集到我叔叔與我談話內容中含有當時未告知我放棄繼承之錄音,
是否可提出告訴??

5.如果放棄繼承難道法院都不會通知確認嗎??而我從來都未接獲任何通
知……

請惠賜高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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