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慶房屋的漏水保固有問題

日前(9月份)與先生買了一間房屋,在交屋後兩星期來了一個颱風,發現房子有滲水現象,請永慶的業務員來看,他們說要聯絡前屋主,卻遲遲無消息,經我打電話詢問,先是回答聯絡不到前屋主,後是前屋主不願處理,可是我表示我們握有 貴公司的漏水保固半年契約,貴公司是否要先幫我們處理,後來永慶的店長答應幫我們處理,但我們要自付一萬元,事後再由永慶去追討,但他們的意思是,如果追討不到也沒辦法
我的問題是,這一萬元不應該是由我們支付去付擔這個要不回來的風險,有漏水保固,就是永慶應該負責,而不是把問題推給買方,我們買方需要付這一萬元嗎??而我們已被迫付了一萬元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