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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和你去吹吹風(實習醫師篇)

某醫學院學生~  最近剛到了要去醫院實習的階段 ~ 話說台灣有個很有名的換肝權威醫師~ 最近剛被挖角到台中去~ (而且是整個team被挖走哦~~~包含護士、麻醉師….等 ) 由於難得大牌醫師來到台中,台中該院的實習生莫不爭先恐後的擠進手術房觀摩~ 事情就在一次手術進行中發生……………………… 那天,剛好大牌醫師正在替病人進行換肝手術~~ 只見除了與手術相關的醫護人員外,裡裡外外擠滿了人, 大多是實習生慕名前來的 ~~~~~ 當場嚴肅了起來~~ 而大家可能不清楚,通常手術房內會播放輕音樂 or 流行樂緩和手術緊張的氣氛 …. 接下來,只見大牌醫生從病人肚人子拿出一條不知是什麼東東,轉往旁邊問道:「這條是什麼?」 ( 基本上這是教學,被問也是正常的~還可以學東西~ )  只見被問到的實習生先是愣了一下,然後畏畏縮縮的答了一句: . .  . .  .. … …. 這條是…「想…..想和你去吹吹風…….」 然後……..全場靜默了幾秒,所有人轉頭看著他,一起向後退了一步…….. 接著開始摀嘴偷笑….忍不住的,就衝到手術房外狂笑不止…………. (因為收音機正在撥放張學友的歌——「想和你去吹吹風」)  聽說,那場手術進行的很快、很順利………………… 因為主刀醫師從頭到尾只電一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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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後(笑到臉痠)

<結婚前> 往↓看: 他:太好了!我期盼的日子終於來臨了!我都等不及了!她:我可以反悔嗎?  他:不,你甚至想都别想! 她:你愛我嗎? 他:當然!  她:你會背叛我嗎? 他:不會,你怎麼會有這種想法? 她:你可以吻我一下嗎? 他:當然,絕不可能只有一下! 她:你有可能打我嗎? 他:永遠不可能! 她:我能相信你嗎?  <結婚後> 從下往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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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的無障礙辯護空間侵害了人權?─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修正爭議

目前國會正進行修正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內文為: 第一項:辯護人得接見犯罪嫌疑人及羈押之被告,並互通書信,亦得隨時接見受拘提或逮捕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 第二項:對於前項之接見及通信不得禁止、限制、裁收、監聽、錄音、開拆、檢查影印或其他類似之行為,但有事實足認其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並經法院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三項:辯護人蒐集有利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資料,得訪談證人或關係人,依法調閱相關文件,或其他蒐求證據之行為。 有人認為此條文之修正是律師擴權,有侵害人權之虞;亦有認為此修正是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所當然,保障被告權利。你的看法呢?  侵害人權的司法改革 ■ 邱忠義 ( 2007-11-19自由時報投書 )這幾天立院在謝國樑、李復甸委員強力主導及司法院刑事廳推波助瀾下,強行通過所謂的朝野協商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主要的有律師可隨時接觸權、訪談、調閱權及法官今後不用再依職權調查證據等法案,像這樣有礙公共利益及侵害人權疑慮的法案,我們憂心忡忡地提出呼籲,希望當局能審慎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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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上網點廣告就能賺錢?─淺談老鼠會與合法直銷的區別

案例 在家裡上網就可以賺錢,你相信嗎?有媒體報導富康生活家網站,號稱只要花1萬2000元租廣告版面,點閱一次廣告就可以賺7元,點愈多賺愈多,甚至每找一個廣告商可以賺3000元,找下線每個也可以賺3000元,被懷疑是詐騙手法。 媒體報導,富康生活家網站向民眾聲稱,只要繳交1萬2000元加入會員,就可以擁有一個平台,點閱廣告一次可以賺7元,點愈多賺愈多,沒有上限,若拉到一個廣告商,還可以有3000元的額外業績收入,每拉一個下線也可以賺3000元,甚至下線所有業績還可以抽成10%。 法律問題 究竟什麼是老鼠會呢?跟合法直銷有什麼區別? 我們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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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中國大陸最最最強的笑話(二)

◎一條警犬看到馬路上過來一條普通狗, 就氣勢凶凶地跑去質問它:我是警犬,你是什麼東西? 普通狗不屑一顧地看看它說:蠢貨,看清楚點,老子是便衣! ◎食人族父子打獵,其子擒一瘦子,其父曰:放,沒肉! 其子又擒一胖子,其父 曰:放,太膩! 其子又擒一美女,其父曰:帶回家,晚上把你媽吃了!◎大熊貓生日,吹滅生日蠟燭後, 朋友們問它,許了什麼願望。 大熊貓回答說:我這輩子有2個最大的願望, 一個是希望能把我的黑眼圈治好,還有一個嘛! 就是希望我也能照張彩色照片。 ◎狗對熊說:嫁給我吧,我會給你幸福的。 熊說:才不要呢,嫁給你只會生狗熊,我要去嫁給貓,生個熊貓才尊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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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1/29出席『反對會計師法擴權條款』記者會

天財法學教室團隊律師出席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暨全國各地方律師公會,於96年11月29日下午2:30,假台北市濟南路一段3-1號1樓立法院委員研究大樓103貴賓室,所召開之『反對會計師法擴權條款』記者會。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楊芳婉委員、郭林勇委員、李復甸委員並到場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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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1/29拜會民進黨團柯建銘總召

會計師法第39條於11/27日三讀通過允許會計師擔任與會計稅務無關之事件訴願或行政訴訟代理人,因會計師未受訴訟專業訓練,恐侵害人民訴訟權,本團隊律師協同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拜會柯建銘總召,討論相關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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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逆兒子染惡習,父勸不聽改打罵—淺論保護令

據報載,一名國二男生不滿父親管教,因而聲請保護令而獲准,自此將保護令視為護身符,隨時放在身上,只要父親一動怒甚至有出手動作時,就拍拍放在褲袋內的保護令「提醒」父親,父子關係一度形同陌路。民事保護令是法院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程序核發,以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安全及權益的命令。可以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三種(家庭暴力防治法第9條)。民事保護令是法院核發的命令,法官會斟酌當事人聲請內容及實際需要,在保護令的裁定上記載相對人(加害人)必須遵守的事項,以避免家庭暴力行為繼續發生,並保護被害人及他特定家庭成員的權益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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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1/28接待北京市法官學會來訪

天財法學教室團隊律師代表台北律師公會接待北京市法官學會來訪。並獲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紀念郵票乙冊。 來訪成員有: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國家賠償辦公室主任趙建新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陳海鷗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金世超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李力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副院長趙曉桓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副院長薛經建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副院長王遠捷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黃寶躍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右安門法庭副庭長王平英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田小森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蘇天成 北京市台商投資服務中心法務部部長寇金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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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1/27出席「小秀才學堂」推動委員會議第十次蒞會

本團隊律師代表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擔任小秀才學堂推動委員會委員 。 小秀才學堂係由呂秀蓮副總統與立法院王金平院長共同發起設立,目的在協助中低收入戶的小朋友做免費的課後輔導。 小秀才學堂第1期全台灣已有128班開班上課,受惠的弱勢兒童多達2500人。第2期已有164,受惠的弱勢兒童多達3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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