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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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菁黛,台北市人,美國Santa Clara大學法學碩士、臺灣東吳大學法學士,自西元1997年起在臺灣開始執行律師業務,現任宏景智權科技事務所顧問律師、曾任倫飛電腦公司法務經理、永然法律事務所律師、弘義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台德法律事務所律師。
  • 主要專業領域: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商標、專利、營業秘密)及一般民刑商事法等法規。
  • 取得資格及通過考試: 律師高考及格、公務人員高考二級(法制類科)及格、公費留考科技法組筆試通過、專利代理人。

主要著作如次:

  • 出版書籍:
    【著作權法與你】(與李永然律師合著)乙書。(2000.12出版,2003.12再版)
  • Research Paper:【Decision-Making on Human Embryonic Stem Cells Research 】。 (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之決策)
  • 發表文章:
    • 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ISP)業者應負何法律責任。(刊登於台北電器雜誌)
    • CD點唱機之適法性。(刊登於台北電器雜誌)
    • 網路電話適法性及未來趨勢。
    • 日本刑法第三十九條。(刊登於大成報律師看電影)
    • 未滿十八歲之少女裸露照片可以出版嗎?(刊登於大成報永然說法)
    • 旅館業者轉播第四台節目至各房內,是否構成公開播送?(刊登於民眾日報)
    • 侵害著作權遭控刑責,應如何面對?(刊登於民眾日報)
    • 名人隱私遭到漠視無法可管!(刊登於On Air雜誌)
    • 如何簽訂債權契約?(刊登於永然普法系列第四十一期常見債權契約法律實用手冊)
    • 簽訂契約應注意事項。
    • Mp3-科技與法律永無止境的拔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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