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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彙整:法律故事
保險小笑話:
保險小笑話: 小威不務正事,喜歡飆車。 母親大罵小威不孝,害父母每天擔心安危。 小威說「你們不知我很孝順嗎?」。 父母問「為甚麼?」。 小威說「我已經買了保險,而且受益人是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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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小笑話:
保險小笑話: 保險法教授為了學生對「受益人」、「被保險人」搞不清楚,就舉一個實例說。 「如果我投保人壽險,約定我身故時我太太可以領到這筆保險金,那我太太是甚麼人?」。 學生答「受益人」。 教授很高興繼續問「那我是甚麼人?」。 學生答「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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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小笑話
保險小笑話: 有個太太對保險的功能不清楚,不讓先生買保險,認為浪費金錢。 保險推銷員解說道:「先生買保險對你跟孩子是個保障,萬一你先生不幸死亡,你跟孩子的生活費就有著落」。 太太還是不解地問「萬一我先生不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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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小笑話:
保險小笑話: 有一個牧師、律師、保險業務員要過河,河裡一條鱷魚,張開大口。 牧師默默禱告,祈求上帝保佑能平安過河,結果一下水就被吃掉。但律師跟保險業務員都平安過河。 保險營業員問律師你怎麼過河的? 律師說「我跟鱷魚說,你敢開口我就開始計算談話費,鱷魚就閉嘴」。 律師問保險業務員你又是怎麼過河的? 保險業務員說「我跟鱷魚說,你幫我買一張保單吧,鱷魚就夾著尾巴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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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楊乃武案看清代京控制變
從楊乃武案看清代京控制變 汪紹銘律師\台中市五權南路169號6樓之2電話04-22633601 一. 概說: 中國司法制度史教科書第346頁談到中央司法審判程序中有關京師案件現審程序說:「第二級司法審判機關——刑部。刑部為刑名總匯,京師徒罪以上案件或其他特殊案件(如京控案件…),均須經刑部現審。」何謂京控案件,教科書並無進一步說明。 依 戴炎輝 先生著<<中國法制史>>之說明為:「清制所謂上控,係對本管轄機關之上級機關的控告。上控有各種情形:(一)不服於定案的判決者。此類同現行法的上訴。(二)本管轄機關不受理訴訟,及控告於本管轄機關有干礙者。這是越級的控告(此時不為越訴),與現行法的上訴不同。(三)本管轄機關受理後,對其審理不服者。此有虧枉(官及書役的瀆職、舞弊)濫刑斃命、抑勒畫或濫刑羈押或延不訊結。在此,案件未結前,即上控於上級機關,又有對中央機關提起。地方上控,一向直接上級機關提起;但並不是絕對的。其對中央機關的上控,稱為京控;京控須先經督府審案,仍有不服始可;但亦不是絕對的。京控均應由督察院、五城步軍統領、順天府及各旗營接收,分別奏咨送刑部審辦,概不准由刑部接收呈詞。」(註1) 可知京控無法以現代司法制度比擬,為中國司法制度史上一種特殊之制度,故有于特別說明之必要。 二. 楊乃武案: 如果美式足球明星辛浦森殺妻案被喻為二十世紀之「世紀大審」,那麼發生在國清末「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堪稱十九世紀之「世紀大審」。 楊乃武案的案情大致如下: 楊乃武為浙江餘杭縣舉人,小白菜真名教畢秀姑。 同治十一年(一八七二)三月,餘杭縣城內一家豆腐店的伙計葛品連與畢秀姑結婚,秀姑改名為葛畢氏。婚後不久,由於婆媳不和,葛品連租住了楊乃武的房子。兩家壁鄰相居,和睦融洽。可是,好景不長,因葛畢氏年輕俏麗、舉止大方與楊乃武來往,史心胸狹窄,多疑善妒的葛品連產生醋意。婆婆葛俞氏凶悍潑辣,常愛挑而媳婦的刺,無事尋。再加上楊乃武喪妻獨居,閒空之際教葛畢氏認字、談話。於是,楊乃武與葛畢氏關係曖昧的流言便不逕而地傳開了。楊乃武書生自重,為了避嫌,以入不敷出為名,提高房租價錢,讓葛家搬遷。這正中葛品連的心意,便順水推舟遷居,斷絕往來。 同治十二年(一八七三)十月初七日,葛品連舊病復發,忽冷忽熱,拖了兩天,病情惡化。初九下午,他從豆腐店返家時,呼打寒戰,渾身發抖,步履艱難,途中稍歇實買了一個粉團吃,不料吃後即當場反胃偶吐不止,臉色發青,經人送回家後便倒床而睡,連聲喊「冷」。到深夜,葛畢士一覺醒來,忽聽丈夫喉嚨作響,急忙上前察看,只見他口吐白沫,人事不醒,不禁大驚失色,急忙喊來鄰居王心培、婆婆葛俞氏和自己母親畢王氏,並連夜請名醫診治,確診為「痧症」。因醫治無效,葛品連於初十上午去世。 葛品連身體肥胖,又因天熱,葛俞氏為他擦身換壽衣,察看屍身已經浮腫。左腿紅腫過膝延及腰,口鼻中流出少量旦紅的血水。葛品連的乾媽馮許氏見狀,揚言死的突然,屍身怪異,事有可疑。葛母本知兒子死於痧症,這時聽了她的話竟覺有理,忽生怪念,懷疑兒媳謀殺親夫,便以兒子死因不明,呈訴杭州知縣,鳴冤請驗。 餘杭知縣劉錫彤早聞楊乃武與葛畢氏的風傳,因忌妒楊乃武中舉人,一心想構陷他,所以一接到訴狀,不禁喜出望外。他力命備轎,帶領仵作(相當現在的法醫)、衙役等人前往葛家驗屍。仵作不學無術,見死者口鼻內有淡紅色寫水流出,溢於眼耳,便認作「七竅出血」;見指甲灰暗便斷為「甲色青黑」;又用銀針刺入死者心臟試探,拔出來針上略顯黝黑,暗規定應拭淨再驗,可他卻不按規定復驗,就信口開河地報稱死者氏中毒而死。劉錫彤一見屍格上填明「中毒」二字,不管青洪照白當場把葛畢氏連同證人一起押回衙門問訊。此案頓時轟動了全縣。儘管案子還沒有開審,人們已經沸沸湯湯地說是謀殺親夫案了。 劉錫彤回到縣衙,立刻升堂審理。葛畢氏在衙役們高喊堂威之下,下的戰戰兢兢地跪倒在階下,連呼冤枉,否認有毒死親夫之事。劉錫彤見她「詭辯」不招,下令用「躡指」之刑。痛得葛畢氏昏死過去。她熬刑不過,只得按照劉錫彤的暗示,胡亂供認與楊乃武早有姦情,楊乃武乃於十月初五親送砒霜,合謀毒死丈夫,並且畫了供狀。 此時,楊乃武秋試中舉,又續取妻,雙喜臨門,正志滿意得。沒想到飛來橫禍,一夜之間,扒掉喜福換囚服,離開洞房入牢房。在縣堂審訊中,無論怎樣嚴刑拷打,楊乃武堅不承認,呼冤不止。第二天,劉錫彤只得稟明上司,革去她的舉人,並將案件上報杭州府,要求「二審」。 杭州知府陳魯,辦案筆劉錫彤還主觀武斷。不僅不查究原審情節,反而對楊乃五嚴刑逼供,夾棍、踏槓、跪火鏈、上天平架四種酷刑兼施。楊乃武痛不欲生,為苟延殘喘,只好含冤誣服。陳魯根據劉錫彤偽造的藥舖老闆「證明」,憑著逼得的口供,經過一番修改拼湊,立即定案。擬定葛畢氏凌遲處死,楊乃武斬首示眾,並將全案上報省請求三審。 浙江巡撫楊昌睿接到呈報親自審訊。楊乃武、葛畢氏因以屈打成招,料想難以翻供,便依樣畫供。為了慎重起見,楊昌睿又派候補之縣劉錫鎳秘密查訪。劉受了劉錫彤的重賄,也未作深入了解,便草草交差,匯報「案情確鑿,無冤勿濫」。楊昌瑞信以為真,就根據杭州知撫所擬的罪照原案定罪,申報中央刑部。 刑部接到案卷後,對案情進行複核。正在這時候楊乃武乃不甘俯首就戮,在死囚牢裡親筆寫了一篇辯狀,請他姊姊葉楊氏代為呈訴。於是葉楊氏來到北京向中央監察機構督察院、步軍統領衙門申控。督察院將呈辭轉奏朝廷。朝廷命令浙江巡撫親自複審,楊昌瑞怕丟烏紗帽就派湖州知縣錫光代辦。審訊中楊乃武與葛畢氏雙雙翻供,承認畏刑亂供,沒有合謀毒死葛品連之事。於是案自就被拖延不決。 同治13年(1874)9月,葉楊氏與楊詹氏再次進京,向督察院、步軍統領衙門及興刑部投遞冤狀,並向浙江在京官員力述冤情,引起他們的同情,決定對此進行干預。正值此時,督察院的少數御史也對此案提出責難,彈劾楊昌瑞、湖瑞蘭瀾居心不公,辦案作弊,複審馬虎,嚴刑逼供,致使楊乃武與葛畢氏誣服。為此,建議由刑部親自審理。慈禧太后迫於公眾的輿論和眾京官的聯名上奏,同意交刑部查核。刑部翻閱了案卷,細核了囚犯的「招供」與「翻供」,詳審了案犯人證,指出若干可疑之點,認為要想水落石出必需「開棺驗屍」。於是「楊案」所有犯人、證人、仵作、縣、州、省等官統統傳到,棺木加封一同解京,與刑部、督察院、大理寺官員全部齊集朝陽門外海慧寺,在眾目睽睽之下,開棺驗屍。結果經老仵作二十多人驗屍,證明葛品廉並非中毒,而是因病死亡。光緒三年二月,經過「三司法」會審定獻,楊乃武與葛必氏無罪釋放;劉錫同革職發往黑龍江,不准以錢贖罪;仵作杖八十,徒二年;懲罰了誣告偽證者;楊昌瑞以下承辦案件的官員也分別革職充軍。(註2) 三. 楊乃武案與清代京控制度: 清代中央審判機關有(一)刑部(設十八司、秋審處、律例館)、(二)督查院(共十五道、六科、五城察院、設左右督御史)(三)大里寺、(四)內閣、(五)軍機處、(六)步軍統領衙門(九門提督)。 【註3】 中央審判機關審理案件有二:(一)各省案件覆核程序(二)京師案件現審程序。京師案件現審程序與楊乃武案無關,僅就各省案件復核程序說明。 …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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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小笑話:
保險小笑話: 某超級保險營業員去拜訪一位大富翁,希望能夠拉到一張大保單。 大富翁說「你不知道,我九十歲的母親住院已經五年,醫藥費都沒著落」。 保險營業員說「先生,抱歉我不知道你經濟這麼困難」。 大富翁說「你弄錯了我的意思,我是說我連母親醫藥費都不願付,怎麼可能買一張自己用不到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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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小笑話
保險小笑話: 因為健保吃緊,醫院怕申請不到健保給付,許多重症病患被當成人球。 某日某甲重病被送到醫院,醫院以無病床要他轉診到其他縣市。 某甲說我有買醫療保險可以自費,醫院馬上為他安排一個頭等病房。 某日保險業務員到醫院探視某甲。 某甲對保險業務員說「你沒騙我,當時你叫我買醫療保險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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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小笑話:
保險小笑話: 某槍擊要犯在警方圍捕中重彈死亡。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因為被保險人是抗拒警方圍捕死亡,保險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受益人請來彈道專家鑑定,證明槍擊要犯頭部的子彈是自己槍枝打的,所以是自盡,不是抗拒警方圍捕死亡,保險公司必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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