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彙整:醫療法總則編

?、治療之延誤\汪紹銘律師編

?、治療之延誤\汪紹銘律師編 一、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應繼續追蹤並進一步腹部X光、電腦斷層,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 二、經十餘日之PCD引流,未能使膿瘍清除或減少,應即時施行外科手術探求腹腔膿瘍之原因。 三、診斷為急性風濕熱,X光攝影,發現其有心臟肥大現象,給予抗生素及退燒止痛藥治療,但病情未見好轉,未充分檢查以確認其診斷,如心電圖、超音波心圖、及抽血(ASOT)及血液細菌培養以確認其感染性微生物及細菌敏感試驗等。 四、糖尿病酮酸中毒之病症,未給予射胰島素及大量輸液,以解緩其酮酸中毒。 五、子宮切除術以及陰道後壁修補術後腹疼痛未及時發現其有腹內大出血。 六、肩難產之情形時,應避免繼續叫產婦用力及壓迫產婦子宮底之注意義務,而導致右臂神經叢壓迫受損。 七、順產時使用真空吸引器助產造成新生兒冒狀腱膜下出血。 八、疏未注意感冒併發急性支氣管炎,竟未予以安排轉診或更為其他緊急適當之醫療處置,且施打點滴之速度竟高達半小時注射四百CC的量,顯超過正常值一小時最高五百CC以內之速度及劑量。 九、急性肺炎合併肺膿瘍及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無初步臆斷及鑑別診斷延誤治療。 十、冠狀動脈疾病,乃是胸部不適症狀最重要之鑑別診斷之一,未依據病症加以診斷,而未進行任何身體理學等相關檢查之鑑別診斷,為適當之治療,復未注意身體狀況而率施予「Aminophyllin  injection」之針劑,迨出現「胸悶、胸痛、呼吸困難及冒冷汗」之症狀時,又無法提供適切之治療。 十一、於未控制牙周病之情況下,施作牙齒矯正手術。 十二、根管治療時,其根管填充不實,致使於鑲裝假牙後,健康受損遭受牙痛之苦。 十三、第三型開放性骨折,錯誤使用內固定法即使用螺絲釘及鋼線來固定骨折,並縫合傷口以石膏固定,置放引流管,手術後導致併發感染造成腔室症候群。 十四、舟狀骨骨折在急診處即已與足踝傷害同時存在,惟該等醫師竟疏未作其他醫療處置行為,難謂無疏失之處。 ?、治療之延誤 <導讀>   一、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應繼續追蹤並進一步腹部X光、電腦斷層,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 □案例內容 丁○○原任職於國軍花蓮總醫院臺東分院擔任軍醫少校職務,為從事醫療業務之人。適病患劉○於 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日 因腹痛而前往上開醫院治療,由丁○○主治診療,除以手觸摸診斷外,並給予劉○○部X光照射診斷及抽血檢查,經其診視後初步診斷下腹疼痛原因疑為便秘或闌尾炎,其身為一般外科專科醫生,本應注意劉○○於該日入院在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之情況下,應繼續追蹤劉○之病狀,至同月十二日下午二時,劉○有發燒及心博速率加快之現象,應提高警覺,並進一步再為腹部X光、電腦斷層等之詳細檢查,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而依當時之情況,並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竟疏未注意,雖於護理上提供冰枕等予以降溫,然未為上開檢查,遲至同月十三日劉○病情轉趨嚴重之狀況下,始決定於同日下午三時許安排進行手術,但延至同日下午四時,劉○家屬要求轉院,嗣於同日下午四時五十分,劉○經轉送馬偕紀念醫院臺東分院,經該院醫師陳○○初步診斷結果為腹膜炎疑闌尾炎併破裂,旋即於同日下午六時三十五分開始對劉○進行手術,手術中發現劉○橫行結腸癌並阻塞,盲腸壞死併破裂,有大便腹水約二千西西,手術後,劉○於同月十九日,因橫結腸腺癌、大腸壞死併穿孔致敗血症而死亡。 □法院判決 ㄧ、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2年度訴字第244號(有罪)。 二、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判決95年度上訴字第124號(上訴駁回)。 一、有關闌尾炎(Appendicitis)是最常需要作緊急腹部手術的疾病。若有腹部急症,均需將此病列入鑑別診斷。其腹痛往往自臍周圍不適或模糊之痛開始,接著轉疑並侷限在右下腹痛,此痛接著變得持續且越來越痛。但也有一開始即從闌尾所在位置痛起。但有些病例之腹痛並不典型,尤以闌尾之位置在盲腸後方或迴腸後方為然。嘔吐常見,但嘔吐物之量不多且僅含胃內容物。通常病人僅輕微發燒;若有高燒除非有闌尾穿孔或局部膿瘍,否則應考慮是否病毒傳染有關之腸繫膜淋巴腺炎。輕微之便祕常見,但若形成骨盆腔膿瘍也會有腹瀉出現。若發炎之闌尾觸及輸尿管或膀胱可引起頻尿或解尿痛。沒有胃口也是常見之症狀。未破裂之闌尾炎在右腸骨窩位置會有局部壓痛與怕碰觸(guarding)。若右腸骨窩有非意志性肌肉僵硬顯示有闌尾炎穿孔且有局部腹膜炎。肛診檢查可在直腸前方觸診到壓痛或腫塊。腹脹與壓痛常在破裂形成腹膜炎時才變得明顯。腹瀉較便祕常見。實驗室檢查包括白血球增加,分類左移,但並非一定可見。腹部X光攝影可能顯示右下腹有局部腸阻塞,若有鈣化糞石則更支持闌尾炎之懷疑。但最終之診斷仍取決於腹部檢查的發現。若無法下結論,應將病人留置觀察,並常檢查是否情況有變。若闌尾炎已穿孔時間較長且有腹膜炎,病患可能出現脫水與休克(參閱一般醫學疾病概論下冊,謝博生主編,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二00二年二月初版)。 二、有關病患劉○○於八十八年七月十日因腹痛而前往上開醫院治療,由被告丁○○主治診療,被告除以手觸摸診斷外,並給予劉洋腹部X光照射診斷及抽血檢查,經其診視後初步診斷下腹疼痛原因疑為便秘或闌尾炎等情,業據被告丁○○供述明確,參以被告丁○○診療後記載:「A:lowabd、pain、cause,Appendicitics」,亦有劉○○之國軍臺東分院病程紀錄附卷可按,足認被告當時業已懷疑病患劉○○腹部疼痛原因可能係闌尾炎之情。 三、證人即病患劉○○之配偶陳○○於審理中證述:因劉○○肚子痛,故伊有陪同劉○○前往國軍花蓮總醫院臺東分院看病,當天係丁○○醫師幫劉○○看診,醫師並沒有表示生什麼病,但伊要求要住院檢查,有照X光,但醫師還是沒有說什麼,伊有時候會離開,所以並不知道第二天醫師有沒有去看 伊 先生,第三天 伊 先生還是在痛,雖然有吃藥,但不知道是吃什麼藥,又 伊 先生從屁股一直滲出糞水, 伊 先生有向護士表示,護士稱會跟醫師講,到十二點多就接到電話說 伊 先生下午二點要開刀,又接到電話後,伊很著急地趕到醫院, …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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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之延誤\汪紹銘律師編 一、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應繼續追蹤並進一步腹部X光、電腦斷層,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 二、經十餘日之PCD引流,未能使膿瘍清除或減少,應即時施行外科手術探求腹腔膿瘍之原因。 三、診斷為急性風濕熱,X光攝影,發現其有心臟肥大現象,給予抗生素及退燒止痛藥治療,但病情未見好轉,未充分檢查以確認其診斷,如心電圖、超音波心圖、及抽血(ASOT)及血液細菌培養以確認其感染性微生物及細菌敏感試驗等。 四、糖尿病酮酸中毒之病症,未給予射胰島素及大量輸液,以解緩其酮酸中毒。 五、子宮切除術以及陰道後壁修補術後腹疼痛未及時發現其有腹內大出血。 六、肩難產之情形時,應避免繼續叫產婦用力及壓迫產婦子宮底之注意義務,而導致右臂神經叢壓迫受損。 七、順產時使用真空吸引器助產造成新生兒冒狀腱膜下出血。 八、疏未注意感冒併發急性支氣管炎,竟未予以安排轉診或更為其他緊急適當之醫療處置,且施打點滴之速度竟高達半小時注射四百CC的量,顯超過正常值一小時最高五百CC以內之速度及劑量。 九、急性肺炎合併肺膿瘍及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無初步臆斷及鑑別診斷延誤治療。 十、冠狀動脈疾病,乃是胸部不適症狀最重要之鑑別診斷之一,未依據病症加以診斷,而未進行任何身體理學等相關檢查之鑑別診斷,為適當之治療,復未注意身體狀況而率施予「Aminophyllin  injection」之針劑,迨出現「胸悶、胸痛、呼吸困難及冒冷汗」之症狀時,又無法提供適切之治療。 十一、於未控制牙周病之情況下,施作牙齒矯正手術。 十二、根管治療時,其根管填充不實,致使於鑲裝假牙後,健康受損遭受牙痛之苦。 十三、第三型開放性骨折,錯誤使用內固定法即使用螺絲釘及鋼線來固定骨折,並縫合傷口以石膏固定,置放引流管,手術後導致併發感染造成腔室症候群。 十四、舟狀骨骨折在急診處即已與足踝傷害同時存在,惟該等醫師竟疏未作其他醫療處置行為,難謂無疏失之處。 ?、治療之延誤 <導讀>   一、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應繼續追蹤並進一步腹部X光、電腦斷層,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 □案例內容 丁○○原任職於國軍花蓮總醫院臺東分院擔任軍醫少校職務,為從事醫療業務之人。適病患劉○於 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日 因腹痛而前往上開醫院治療,由丁○○主治診療,除以手觸摸診斷外,並給予劉○○部X光照射診斷及抽血檢查,經其診視後初步診斷下腹疼痛原因疑為便秘或闌尾炎,其身為一般外科專科醫生,本應注意劉○○於該日入院在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之情況下,應繼續追蹤劉○之病狀,至同月十二日下午二時,劉○有發燒及心博速率加快之現象,應提高警覺,並進一步再為腹部X光、電腦斷層等之詳細檢查,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而依當時之情況,並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竟疏未注意,雖於護理上提供冰枕等予以降溫,然未為上開檢查,遲至同月十三日劉○病情轉趨嚴重之狀況下,始決定於同日下午三時許安排進行手術,但延至同日下午四時,劉○家屬要求轉院,嗣於同日下午四時五十分,劉○經轉送馬偕紀念醫院臺東分院,經該院醫師陳○○初步診斷結果為腹膜炎疑闌尾炎併破裂,旋即於同日下午六時三十五分開始對劉○進行手術,手術中發現劉○橫行結腸癌並阻塞,盲腸壞死併破裂,有大便腹水約二千西西,手術後,劉○於同月十九日,因橫結腸腺癌、大腸壞死併穿孔致敗血症而死亡。 □法院判決 ㄧ、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2年度訴字第244號(有罪)。 二、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判決95年度上訴字第124號(上訴駁回)。 一、有關闌尾炎(Appendicitis)是最常需要作緊急腹部手術的疾病。若有腹部急症,均需將此病列入鑑別診斷。其腹痛往往自臍周圍不適或模糊之痛開始,接著轉疑並侷限在右下腹痛,此痛接著變得持續且越來越痛。但也有一開始即從闌尾所在位置痛起。但有些病例之腹痛並不典型,尤以闌尾之位置在盲腸後方或迴腸後方為然。嘔吐常見,但嘔吐物之量不多且僅含胃內容物。通常病人僅輕微發燒;若有高燒除非有闌尾穿孔或局部膿瘍,否則應考慮是否病毒傳染有關之腸繫膜淋巴腺炎。輕微之便祕常見,但若形成骨盆腔膿瘍也會有腹瀉出現。若發炎之闌尾觸及輸尿管或膀胱可引起頻尿或解尿痛。沒有胃口也是常見之症狀。未破裂之闌尾炎在右腸骨窩位置會有局部壓痛與怕碰觸(guarding)。若右腸骨窩有非意志性肌肉僵硬顯示有闌尾炎穿孔且有局部腹膜炎。肛診檢查可在直腸前方觸診到壓痛或腫塊。腹脹與壓痛常在破裂形成腹膜炎時才變得明顯。腹瀉較便祕常見。實驗室檢查包括白血球增加,分類左移,但並非一定可見。腹部X光攝影可能顯示右下腹有局部腸阻塞,若有鈣化糞石則更支持闌尾炎之懷疑。但最終之診斷仍取決於腹部檢查的發現。若無法下結論,應將病人留置觀察,並常檢查是否情況有變。若闌尾炎已穿孔時間較長且有腹膜炎,病患可能出現脫水與休克(參閱一般醫學疾病概論下冊,謝博生主編,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二00二年二月初版)。 二、有關病患劉○○於八十八年七月十日因腹痛而前往上開醫院治療,由被告丁○○主治診療,被告除以手觸摸診斷外,並給予劉洋腹部X光照射診斷及抽血檢查,經其診視後初步診斷下腹疼痛原因疑為便秘或闌尾炎等情,業據被告丁○○供述明確,參以被告丁○○診療後記載:「A:lowabd、pain、cause,Appendicitics」,亦有劉○○之國軍臺東分院病程紀錄附卷可按,足認被告當時業已懷疑病患劉○○腹部疼痛原因可能係闌尾炎之情。 三、證人即病患劉○○之配偶陳○○於審理中證述:因劉○○肚子痛,故伊有陪同劉○○前往國軍花蓮總醫院臺東分院看病,當天係丁○○醫師幫劉○○看診,醫師並沒有表示生什麼病,但伊要求要住院檢查,有照X光,但醫師還是沒有說什麼,伊有時候會離開,所以並不知道第二天醫師有沒有去看 伊 先生,第三天 伊 先生還是在痛,雖然有吃藥,但不知道是吃什麼藥,又 伊 先生從屁股一直滲出糞水, 伊 先生有向護士表示,護士稱會跟醫師講,到十二點多就接到電話說 伊 先生下午二點要開刀,又接到電話後,伊很著急地趕到醫院, …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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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之延誤\汪紹銘律師編

?、治療之延誤\汪紹銘律師編 一、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應繼續追蹤並進一步腹部X光、電腦斷層,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 二、經十餘日之PCD引流,未能使膿瘍清除或減少,應即時施行外科手術探求腹腔膿瘍之原因。 三、診斷為急性風濕熱,X光攝影,發現其有心臟肥大現象,給予抗生素及退燒止痛藥治療,但病情未見好轉,未充分檢查以確認其診斷,如心電圖、超音波心圖、及抽血(ASOT)及血液細菌培養以確認其感染性微生物及細菌敏感試驗等。 四、糖尿病酮酸中毒之病症,未給予射胰島素及大量輸液,以解緩其酮酸中毒。 五、子宮切除術以及陰道後壁修補術後腹疼痛未及時發現其有腹內大出血。 六、肩難產之情形時,應避免繼續叫產婦用力及壓迫產婦子宮底之注意義務,而導致右臂神經叢壓迫受損。 七、順產時使用真空吸引器助產造成新生兒冒狀腱膜下出血。 八、疏未注意感冒併發急性支氣管炎,竟未予以安排轉診或更為其他緊急適當之醫療處置,且施打點滴之速度竟高達半小時注射四百CC的量,顯超過正常值一小時最高五百CC以內之速度及劑量。 九、急性肺炎合併肺膿瘍及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無初步臆斷及鑑別診斷延誤治療。 十、冠狀動脈疾病,乃是胸部不適症狀最重要之鑑別診斷之一,未依據病症加以診斷,而未進行任何身體理學等相關檢查之鑑別診斷,為適當之治療,復未注意身體狀況而率施予「Aminophyllin  injection」之針劑,迨出現「胸悶、胸痛、呼吸困難及冒冷汗」之症狀時,又無法提供適切之治療。 十一、於未控制牙周病之情況下,施作牙齒矯正手術。 十二、根管治療時,其根管填充不實,致使於鑲裝假牙後,健康受損遭受牙痛之苦。 十三、第三型開放性骨折,錯誤使用內固定法即使用螺絲釘及鋼線來固定骨折,並縫合傷口以石膏固定,置放引流管,手術後導致併發感染造成腔室症候群。 十四、舟狀骨骨折在急診處即已與足踝傷害同時存在,惟該等醫師竟疏未作其他醫療處置行為,難謂無疏失之處。 ?、治療之延誤 <導讀>   一、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應繼續追蹤並進一步腹部X光、電腦斷層,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 □案例內容 丁○○原任職於國軍花蓮總醫院臺東分院擔任軍醫少校職務,為從事醫療業務之人。適病患劉○於 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日 因腹痛而前往上開醫院治療,由丁○○主治診療,除以手觸摸診斷外,並給予劉○○部X光照射診斷及抽血檢查,經其診視後初步診斷下腹疼痛原因疑為便秘或闌尾炎,其身為一般外科專科醫生,本應注意劉○○於該日入院在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之情況下,應繼續追蹤劉○之病狀,至同月十二日下午二時,劉○有發燒及心博速率加快之現象,應提高警覺,並進一步再為腹部X光、電腦斷層等之詳細檢查,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而依當時之情況,並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竟疏未注意,雖於護理上提供冰枕等予以降溫,然未為上開檢查,遲至同月十三日劉○病情轉趨嚴重之狀況下,始決定於同日下午三時許安排進行手術,但延至同日下午四時,劉○家屬要求轉院,嗣於同日下午四時五十分,劉○經轉送馬偕紀念醫院臺東分院,經該院醫師陳○○初步診斷結果為腹膜炎疑闌尾炎併破裂,旋即於同日下午六時三十五分開始對劉○進行手術,手術中發現劉○橫行結腸癌並阻塞,盲腸壞死併破裂,有大便腹水約二千西西,手術後,劉○於同月十九日,因橫結腸腺癌、大腸壞死併穿孔致敗血症而死亡。 □法院判決 ㄧ、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2年度訴字第244號(有罪)。 二、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判決95年度上訴字第124號(上訴駁回)。 一、有關闌尾炎(Appendicitis)是最常需要作緊急腹部手術的疾病。若有腹部急症,均需將此病列入鑑別診斷。其腹痛往往自臍周圍不適或模糊之痛開始,接著轉疑並侷限在右下腹痛,此痛接著變得持續且越來越痛。但也有一開始即從闌尾所在位置痛起。但有些病例之腹痛並不典型,尤以闌尾之位置在盲腸後方或迴腸後方為然。嘔吐常見,但嘔吐物之量不多且僅含胃內容物。通常病人僅輕微發燒;若有高燒除非有闌尾穿孔或局部膿瘍,否則應考慮是否病毒傳染有關之腸繫膜淋巴腺炎。輕微之便祕常見,但若形成骨盆腔膿瘍也會有腹瀉出現。若發炎之闌尾觸及輸尿管或膀胱可引起頻尿或解尿痛。沒有胃口也是常見之症狀。未破裂之闌尾炎在右腸骨窩位置會有局部壓痛與怕碰觸(guarding)。若右腸骨窩有非意志性肌肉僵硬顯示有闌尾炎穿孔且有局部腹膜炎。肛診檢查可在直腸前方觸診到壓痛或腫塊。腹脹與壓痛常在破裂形成腹膜炎時才變得明顯。腹瀉較便祕常見。實驗室檢查包括白血球增加,分類左移,但並非一定可見。腹部X光攝影可能顯示右下腹有局部腸阻塞,若有鈣化糞石則更支持闌尾炎之懷疑。但最終之診斷仍取決於腹部檢查的發現。若無法下結論,應將病人留置觀察,並常檢查是否情況有變。若闌尾炎已穿孔時間較長且有腹膜炎,病患可能出現脫水與休克(參閱一般醫學疾病概論下冊,謝博生主編,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二00二年二月初版)。 二、有關病患劉○○於八十八年七月十日因腹痛而前往上開醫院治療,由被告丁○○主治診療,被告除以手觸摸診斷外,並給予劉洋腹部X光照射診斷及抽血檢查,經其診視後初步診斷下腹疼痛原因疑為便秘或闌尾炎等情,業據被告丁○○供述明確,參以被告丁○○診療後記載:「A:lowabd、pain、cause,Appendicitics」,亦有劉○○之國軍臺東分院病程紀錄附卷可按,足認被告當時業已懷疑病患劉○○腹部疼痛原因可能係闌尾炎之情。 三、證人即病患劉○○之配偶陳○○於審理中證述:因劉○○肚子痛,故伊有陪同劉○○前往國軍花蓮總醫院臺東分院看病,當天係丁○○醫師幫劉○○看診,醫師並沒有表示生什麼病,但伊要求要住院檢查,有照X光,但醫師還是沒有說什麼,伊有時候會離開,所以並不知道第二天醫師有沒有去看 伊 先生,第三天 伊 先生還是在痛,雖然有吃藥,但不知道是吃什麼藥,又 伊 先生從屁股一直滲出糞水, 伊 先生有向護士表示,護士稱會跟醫師講,到十二點多就接到電話說 伊 先生下午二點要開刀,又接到電話後,伊很著急地趕到醫院, …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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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方式之疏誤\汪紹銘律師編

伍、手術方式之疏誤\汪紹銘律師編 一、年事已高,且受有嚴重外傷、多處骨折,已有約百分之三十氣胸及肺衰竭之身體狀況,不宜以全身麻醉作不緊要之大腿開刀, 二、對定期服用抗凝血藥物(COUMADIN)之病患,施行腹部抽脂手術非急迫性之手術,可停止服藥後二週,再行手術。 三、「前置胎盤」延後實施剖腹生產更易造成手術後子宮收縮不良引起產後出血,須有適當之預防準備。 四、第一次膽囊切除手術後,病患處於不適合再為十二指腸切開術之狀態,醫院本身既然沒有擊碎結石之設備,未建議患者家屬轉院,而貿然為上開手術方式,因而造成病患腹膜炎。 五、施行雷射手術及支氣管鏡手術進行之順序是先施行雷射手術再施作支氣管鏡手術,誤以為係先實施支氣管鏡手術,而採用Ketamine等藥麻醉,暴露在雷射及高濃度氧氣結合會產生氣爆之高危險情況。 六、頭部外傷之病患,有頸椎損傷之可能性,應先進行頸、脊椎之檢查,以排除頸、脊椎脊髓損傷害之可能,並予適當之保護。在未確定前,若需搬動病人或翻身,均需保護頸椎,及其進行全身麻醉時,頸椎全無支撐,至為脆弱。於手術進行中改變姿勢為側躺時,因受二次傷害,致第四、五頸椎骨折脫位併完全性脊髓損傷休克。 七、知悉有腫瘤,在未詳細檢查排除惡性腫瘤存在之情形下,即逕行施行系爭人工關節    手術,所為系爭醫療療行為,違反醫療常規,即屬違反注意義務。 八、左側尺骨骨折並橈骨頭脫位,必須將尺骨骨折復位、長度復原,才能將脫位的橈骨頭復位。 九、同時施行兩側全人工膝蓋關節置換手術。 十、高齡且有嚴重肺氣腫及肺功能不良,且曾經接受過二次剖腹(即上腹部)手術,貿然以腹腔鏡膽囊切除術及總膽管取石手術 十一、手術三週前並曾有意識模糊情況等情狀,且在該名病患依其所排定之手術前一日  住院後,呼吸曾呈現急促現象,手術前心電圖亦有不正常等全身況狀尚不穩定下,仍施行攝護腺切除手術。 十二、腹腔鏡手術,因操作腹腔鏡不當,導致腹腔鏡套管前端尖銳處刺下腹主動脈及小腸 十三、車禍臉部、頸部及右大腿撕裂傷,右脛骨開放性骨折及內踝骨折,應注意是否有傷及血管。 十四、眼腫瘤術後,眼皮下垂、眼球下吊及眼球隨脈搏跳動 十五、手術前,行動及身體功能正常,手術後始發生「脊髓缺血性損傷,下半身終身癱瘓與手術有因果關係   十六、ALK手術機械吸力不足造成原告眼睛視力受損 十七、子宮肌瘤手術中器械損傷輸尿管致腎臟摘除。 十八、多汗症手術後,交感神經受傷害,顏面無法排汗 十九、施行腹腔鏡膽囊切除手術,操刀不慎傷及右肝管發生膽汁滲漏等病症。   伍、手術之疏誤 <導讀> 手術之過失可從幾個階段來觀察 (一)、手術之必要性。 (二)、手術前之注意義務,如各項之必要檢查與準備。 (三)、手術方法之選擇。 (四)、手術之時期,如延遲實施、過早實施。   一、年事已高,且受有嚴重外傷、多處骨折,已有約百分之三十氣胸及肺衰竭之身體狀況,不宜以全身麻醉作不緊要之大腿開刀, □案例內容    張○○係行政院衛生署花蓮醫院骨科醫師,為從事業務之人。緣劉○○之母游○○,於八十八年十月二十 日下午十時四十五分許,遭林○○騎乘機車撞及,經送往花蓮醫院救治,由急診室醫師林○○診療,經頭部X攝影檢查結果,並無頭顱骨折現象,但胸部X光照射後,發覺游○○右 側第二、三、四肋骨及鎖骨骨折,並產生氣胸約百分之三十(右側),兩側下肺 野浸潤,懷疑肺挫傷或吸入性肺炎,骨盆腔X光檢查顯示兩側大腿骨折,此外尚有左上肢及手腕骨骨折、第十一、十二胸椎壓迫性骨折,動脈血氣體分析 (ABG)值為ph7.36,動脈血二氧化碳分壓 …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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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方式之疏誤\汪紹銘律師編

伍、手術方式之疏誤\汪紹銘律師編 一、年事已高,且受有嚴重外傷、多處骨折,已有約百分之三十氣胸及肺衰竭之身體狀況,不宜以全身麻醉作不緊要之大腿開刀, 二、對定期服用抗凝血藥物(COUMADIN)之病患,施行腹部抽脂手術非急迫性之手術,可停止服藥後二週,再行手術。 三、「前置胎盤」延後實施剖腹生產更易造成手術後子宮收縮不良引起產後出血,須有適當之預防準備。 四、第一次膽囊切除手術後,病患處於不適合再為十二指腸切開術之狀態,醫院本身既然沒有擊碎結石之設備,未建議患者家屬轉院,而貿然為上開手術方式,因而造成病患腹膜炎。 五、施行雷射手術及支氣管鏡手術進行之順序是先施行雷射手術再施作支氣管鏡手術,誤以為係先實施支氣管鏡手術,而採用Ketamine等藥麻醉,暴露在雷射及高濃度氧氣結合會產生氣爆之高危險情況。 六、頭部外傷之病患,有頸椎損傷之可能性,應先進行頸、脊椎之檢查,以排除頸、脊椎脊髓損傷害之可能,並予適當之保護。在未確定前,若需搬動病人或翻身,均需保護頸椎,及其進行全身麻醉時,頸椎全無支撐,至為脆弱。於手術進行中改變姿勢為側躺時,因受二次傷害,致第四、五頸椎骨折脫位併完全性脊髓損傷休克。 七、知悉有腫瘤,在未詳細檢查排除惡性腫瘤存在之情形下,即逕行施行系爭人工關節    手術,所為系爭醫療療行為,違反醫療常規,即屬違反注意義務。 八、左側尺骨骨折並橈骨頭脫位,必須將尺骨骨折復位、長度復原,才能將脫位的橈骨頭復位。 九、同時施行兩側全人工膝蓋關節置換手術。 十、高齡且有嚴重肺氣腫及肺功能不良,且曾經接受過二次剖腹(即上腹部)手術,貿然以腹腔鏡膽囊切除術及總膽管取石手術 十一、手術三週前並曾有意識模糊情況等情狀,且在該名病患依其所排定之手術前一日  住院後,呼吸曾呈現急促現象,手術前心電圖亦有不正常等全身況狀尚不穩定下,仍施行攝護腺切除手術。 十二、腹腔鏡手術,因操作腹腔鏡不當,導致腹腔鏡套管前端尖銳處刺下腹主動脈及小腸 十三、車禍臉部、頸部及右大腿撕裂傷,右脛骨開放性骨折及內踝骨折,應注意是否有傷及血管。 十四、眼腫瘤術後,眼皮下垂、眼球下吊及眼球隨脈搏跳動 十五、手術前,行動及身體功能正常,手術後始發生「脊髓缺血性損傷,下半身終身癱瘓與手術有因果關係   十六、ALK手術機械吸力不足造成原告眼睛視力受損 十七、子宮肌瘤手術中器械損傷輸尿管致腎臟摘除。 十八、多汗症手術後,交感神經受傷害,顏面無法排汗 十九、施行腹腔鏡膽囊切除手術,操刀不慎傷及右肝管發生膽汁滲漏等病症。   伍、手術之疏誤 <導讀> 手術之過失可從幾個階段來觀察 (一)、手術之必要性。 (二)、手術前之注意義務,如各項之必要檢查與準備。 (三)、手術方法之選擇。 (四)、手術之時期,如延遲實施、過早實施。   一、年事已高,且受有嚴重外傷、多處骨折,已有約百分之三十氣胸及肺衰竭之身體狀況,不宜以全身麻醉作不緊要之大腿開刀, □案例內容    張○○係行政院衛生署花蓮醫院骨科醫師,為從事業務之人。緣劉○○之母游○○,於八十八年十月二十 日下午十時四十五分許,遭林○○騎乘機車撞及,經送往花蓮醫院救治,由急診室醫師林○○診療,經頭部X攝影檢查結果,並無頭顱骨折現象,但胸部X光照射後,發覺游○○右 側第二、三、四肋骨及鎖骨骨折,並產生氣胸約百分之三十(右側),兩側下肺 野浸潤,懷疑肺挫傷或吸入性肺炎,骨盆腔X光檢查顯示兩側大腿骨折,此外尚有左上肢及手腕骨骨折、第十一、十二胸椎壓迫性骨折,動脈血氣體分析 (ABG)值為ph7.36,動脈血二氧化碳分壓 …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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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方式之疏誤\汪紹銘律師編

伍、手術方式之疏誤\汪紹銘律師編 一、年事已高,且受有嚴重外傷、多處骨折,已有約百分之三十氣胸及肺衰竭之身體狀況,不宜以全身麻醉作不緊要之大腿開刀, 二、對定期服用抗凝血藥物(COUMADIN)之病患,施行腹部抽脂手術非急迫性之手術,可停止服藥後二週,再行手術。 三、「前置胎盤」延後實施剖腹生產更易造成手術後子宮收縮不良引起產後出血,須有適當之預防準備。 四、第一次膽囊切除手術後,病患處於不適合再為十二指腸切開術之狀態,醫院本身既然沒有擊碎結石之設備,未建議患者家屬轉院,而貿然為上開手術方式,因而造成病患腹膜炎。 五、施行雷射手術及支氣管鏡手術進行之順序是先施行雷射手術再施作支氣管鏡手術,誤以為係先實施支氣管鏡手術,而採用Ketamine等藥麻醉,暴露在雷射及高濃度氧氣結合會產生氣爆之高危險情況。 六、頭部外傷之病患,有頸椎損傷之可能性,應先進行頸、脊椎之檢查,以排除頸、脊椎脊髓損傷害之可能,並予適當之保護。在未確定前,若需搬動病人或翻身,均需保護頸椎,及其進行全身麻醉時,頸椎全無支撐,至為脆弱。於手術進行中改變姿勢為側躺時,因受二次傷害,致第四、五頸椎骨折脫位併完全性脊髓損傷休克。 七、知悉有腫瘤,在未詳細檢查排除惡性腫瘤存在之情形下,即逕行施行系爭人工關節    手術,所為系爭醫療療行為,違反醫療常規,即屬違反注意義務。 八、左側尺骨骨折並橈骨頭脫位,必須將尺骨骨折復位、長度復原,才能將脫位的橈骨頭復位。 九、同時施行兩側全人工膝蓋關節置換手術。 十、高齡且有嚴重肺氣腫及肺功能不良,且曾經接受過二次剖腹(即上腹部)手術,貿然以腹腔鏡膽囊切除術及總膽管取石手術 十一、手術三週前並曾有意識模糊情況等情狀,且在該名病患依其所排定之手術前一日  住院後,呼吸曾呈現急促現象,手術前心電圖亦有不正常等全身況狀尚不穩定下,仍施行攝護腺切除手術。 十二、腹腔鏡手術,因操作腹腔鏡不當,導致腹腔鏡套管前端尖銳處刺下腹主動脈及小腸 十三、車禍臉部、頸部及右大腿撕裂傷,右脛骨開放性骨折及內踝骨折,應注意是否有傷及血管。 十四、眼腫瘤術後,眼皮下垂、眼球下吊及眼球隨脈搏跳動 十五、手術前,行動及身體功能正常,手術後始發生「脊髓缺血性損傷,下半身終身癱瘓與手術有因果關係   十六、ALK手術機械吸力不足造成原告眼睛視力受損 十七、子宮肌瘤手術中器械損傷輸尿管致腎臟摘除。 十八、多汗症手術後,交感神經受傷害,顏面無法排汗 十九、施行腹腔鏡膽囊切除手術,操刀不慎傷及右肝管發生膽汁滲漏等病症。   伍、手術之疏誤 <導讀> 手術之過失可從幾個階段來觀察 (一)、手術之必要性。 (二)、手術前之注意義務,如各項之必要檢查與準備。 (三)、手術方法之選擇。 (四)、手術之時期,如延遲實施、過早實施。   一、年事已高,且受有嚴重外傷、多處骨折,已有約百分之三十氣胸及肺衰竭之身體狀況,不宜以全身麻醉作不緊要之大腿開刀, □案例內容    張○○係行政院衛生署花蓮醫院骨科醫師,為從事業務之人。緣劉○○之母游○○,於八十八年十月二十 日下午十時四十五分許,遭林○○騎乘機車撞及,經送往花蓮醫院救治,由急診室醫師林○○診療,經頭部X攝影檢查結果,並無頭顱骨折現象,但胸部X光照射後,發覺游○○右 側第二、三、四肋骨及鎖骨骨折,並產生氣胸約百分之三十(右側),兩側下肺 野浸潤,懷疑肺挫傷或吸入性肺炎,骨盆腔X光檢查顯示兩側大腿骨折,此外尚有左上肢及手腕骨骨折、第十一、十二胸椎壓迫性骨折,動脈血氣體分析 (ABG)值為ph7.36,動脈血二氧化碳分壓 …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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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之延誤\汪紹銘律師編

?、治療之延誤\汪紹銘律師編 一、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應繼續追蹤並進一步腹部X光、電腦斷層,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 二、經十餘日之PCD引流,未能使膿瘍清除或減少,應即時施行外科手術探求腹腔膿瘍之原因。 三、診斷為急性風濕熱,X光攝影,發現其有心臟肥大現象,給予抗生素及退燒止痛藥治療,但病情未見好轉,未充分檢查以確認其診斷,如心電圖、超音波心圖、及抽血(ASOT)及血液細菌培養以確認其感染性微生物及細菌敏感試驗等。 四、糖尿病酮酸中毒之病症,未給予射胰島素及大量輸液,以解緩其酮酸中毒。 五、子宮切除術以及陰道後壁修補術後腹疼痛未及時發現其有腹內大出血。 六、肩難產之情形時,應避免繼續叫產婦用力及壓迫產婦子宮底之注意義務,而導致右臂神經叢壓迫受損。 七、順產時使用真空吸引器助產造成新生兒冒狀腱膜下出血。 八、疏未注意感冒併發急性支氣管炎,竟未予以安排轉診或更為其他緊急適當之醫療處置,且施打點滴之速度竟高達半小時注射四百CC的量,顯超過正常值一小時最高五百CC以內之速度及劑量。 九、急性肺炎合併肺膿瘍及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無初步臆斷及鑑別診斷延誤治療。 十、冠狀動脈疾病,乃是胸部不適症狀最重要之鑑別診斷之一,未依據病症加以診斷,而未進行任何身體理學等相關檢查之鑑別診斷,為適當之治療,復未注意身體狀況而率施予「Aminophyllin  injection」之針劑,迨出現「胸悶、胸痛、呼吸困難及冒冷汗」之症狀時,又無法提供適切之治療。 十一、於未控制牙周病之情況下,施作牙齒矯正手術。 十二、根管治療時,其根管填充不實,致使於鑲裝假牙後,健康受損遭受牙痛之苦。 十三、第三型開放性骨折,錯誤使用內固定法即使用螺絲釘及鋼線來固定骨折,並縫合傷口以石膏固定,置放引流管,手術後導致併發感染造成腔室症候群。 十四、舟狀骨骨折在急診處即已與足踝傷害同時存在,惟該等醫師竟疏未作其他醫療處置行為,難謂無疏失之處。 ?、治療之延誤 <導讀>   一、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應繼續追蹤並進一步腹部X光、電腦斷層,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 □案例內容 丁○○原任職於國軍花蓮總醫院臺東分院擔任軍醫少校職務,為從事醫療業務之人。適病患劉○於 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日 因腹痛而前往上開醫院治療,由丁○○主治診療,除以手觸摸診斷外,並給予劉○○部X光照射診斷及抽血檢查,經其診視後初步診斷下腹疼痛原因疑為便秘或闌尾炎,其身為一般外科專科醫生,本應注意劉○○於該日入院在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之情況下,應繼續追蹤劉○之病狀,至同月十二日下午二時,劉○有發燒及心博速率加快之現象,應提高警覺,並進一步再為腹部X光、電腦斷層等之詳細檢查,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而依當時之情況,並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竟疏未注意,雖於護理上提供冰枕等予以降溫,然未為上開檢查,遲至同月十三日劉○病情轉趨嚴重之狀況下,始決定於同日下午三時許安排進行手術,但延至同日下午四時,劉○家屬要求轉院,嗣於同日下午四時五十分,劉○經轉送馬偕紀念醫院臺東分院,經該院醫師陳○○初步診斷結果為腹膜炎疑闌尾炎併破裂,旋即於同日下午六時三十五分開始對劉○進行手術,手術中發現劉○橫行結腸癌並阻塞,盲腸壞死併破裂,有大便腹水約二千西西,手術後,劉○於同月十九日,因橫結腸腺癌、大腸壞死併穿孔致敗血症而死亡。 □法院判決 ㄧ、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2年度訴字第244號(有罪)。 二、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判決95年度上訴字第124號(上訴駁回)。 一、有關闌尾炎(Appendicitis)是最常需要作緊急腹部手術的疾病。若有腹部急症,均需將此病列入鑑別診斷。其腹痛往往自臍周圍不適或模糊之痛開始,接著轉疑並侷限在右下腹痛,此痛接著變得持續且越來越痛。但也有一開始即從闌尾所在位置痛起。但有些病例之腹痛並不典型,尤以闌尾之位置在盲腸後方或迴腸後方為然。嘔吐常見,但嘔吐物之量不多且僅含胃內容物。通常病人僅輕微發燒;若有高燒除非有闌尾穿孔或局部膿瘍,否則應考慮是否病毒傳染有關之腸繫膜淋巴腺炎。輕微之便祕常見,但若形成骨盆腔膿瘍也會有腹瀉出現。若發炎之闌尾觸及輸尿管或膀胱可引起頻尿或解尿痛。沒有胃口也是常見之症狀。未破裂之闌尾炎在右腸骨窩位置會有局部壓痛與怕碰觸(guarding)。若右腸骨窩有非意志性肌肉僵硬顯示有闌尾炎穿孔且有局部腹膜炎。肛診檢查可在直腸前方觸診到壓痛或腫塊。腹脹與壓痛常在破裂形成腹膜炎時才變得明顯。腹瀉較便祕常見。實驗室檢查包括白血球增加,分類左移,但並非一定可見。腹部X光攝影可能顯示右下腹有局部腸阻塞,若有鈣化糞石則更支持闌尾炎之懷疑。但最終之診斷仍取決於腹部檢查的發現。若無法下結論,應將病人留置觀察,並常檢查是否情況有變。若闌尾炎已穿孔時間較長且有腹膜炎,病患可能出現脫水與休克(參閱一般醫學疾病概論下冊,謝博生主編,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二00二年二月初版)。 二、有關病患劉○○於八十八年七月十日因腹痛而前往上開醫院治療,由被告丁○○主治診療,被告除以手觸摸診斷外,並給予劉洋腹部X光照射診斷及抽血檢查,經其診視後初步診斷下腹疼痛原因疑為便秘或闌尾炎等情,業據被告丁○○供述明確,參以被告丁○○診療後記載:「A:lowabd、pain、cause,Appendicitics」,亦有劉○○之國軍臺東分院病程紀錄附卷可按,足認被告當時業已懷疑病患劉○○腹部疼痛原因可能係闌尾炎之情。 三、證人即病患劉○○之配偶陳○○於審理中證述:因劉○○肚子痛,故伊有陪同劉○○前往國軍花蓮總醫院臺東分院看病,當天係丁○○醫師幫劉○○看診,醫師並沒有表示生什麼病,但伊要求要住院檢查,有照X光,但醫師還是沒有說什麼,伊有時候會離開,所以並不知道第二天醫師有沒有去看 伊 先生,第三天 伊 先生還是在痛,雖然有吃藥,但不知道是吃什麼藥,又 伊 先生從屁股一直滲出糞水, 伊 先生有向護士表示,護士稱會跟醫師講,到十二點多就接到電話說 伊 先生下午二點要開刀,又接到電話後,伊很著急地趕到醫院, …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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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之延誤\汪紹銘律師編

?、治療之延誤\汪紹銘律師編 一、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應繼續追蹤並進一步腹部X光、電腦斷層,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 二、經十餘日之PCD引流,未能使膿瘍清除或減少,應即時施行外科手術探求腹腔膿瘍之原因。 三、診斷為急性風濕熱,X光攝影,發現其有心臟肥大現象,給予抗生素及退燒止痛藥治療,但病情未見好轉,未充分檢查以確認其診斷,如心電圖、超音波心圖、及抽血(ASOT)及血液細菌培養以確認其感染性微生物及細菌敏感試驗等。 四、糖尿病酮酸中毒之病症,未給予射胰島素及大量輸液,以解緩其酮酸中毒。 五、子宮切除術以及陰道後壁修補術後腹疼痛未及時發現其有腹內大出血。 六、肩難產之情形時,應避免繼續叫產婦用力及壓迫產婦子宮底之注意義務,而導致右臂神經叢壓迫受損。 七、順產時使用真空吸引器助產造成新生兒冒狀腱膜下出血。 八、疏未注意感冒併發急性支氣管炎,竟未予以安排轉診或更為其他緊急適當之醫療處置,且施打點滴之速度竟高達半小時注射四百CC的量,顯超過正常值一小時最高五百CC以內之速度及劑量。 九、急性肺炎合併肺膿瘍及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無初步臆斷及鑑別診斷延誤治療。 十、冠狀動脈疾病,乃是胸部不適症狀最重要之鑑別診斷之一,未依據病症加以診斷,而未進行任何身體理學等相關檢查之鑑別診斷,為適當之治療,復未注意身體狀況而率施予「Aminophyllin  injection」之針劑,迨出現「胸悶、胸痛、呼吸困難及冒冷汗」之症狀時,又無法提供適切之治療。 十一、於未控制牙周病之情況下,施作牙齒矯正手術。 十二、根管治療時,其根管填充不實,致使於鑲裝假牙後,健康受損遭受牙痛之苦。 十三、第三型開放性骨折,錯誤使用內固定法即使用螺絲釘及鋼線來固定骨折,並縫合傷口以石膏固定,置放引流管,手術後導致併發感染造成腔室症候群。 十四、舟狀骨骨折在急診處即已與足踝傷害同時存在,惟該等醫師竟疏未作其他醫療處置行為,難謂無疏失之處。 ?、治療之延誤 <導讀>   一、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應繼續追蹤並進一步腹部X光、電腦斷層,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 □案例內容 丁○○原任職於國軍花蓮總醫院臺東分院擔任軍醫少校職務,為從事醫療業務之人。適病患劉○於 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日 因腹痛而前往上開醫院治療,由丁○○主治診療,除以手觸摸診斷外,並給予劉○○部X光照射診斷及抽血檢查,經其診視後初步診斷下腹疼痛原因疑為便秘或闌尾炎,其身為一般外科專科醫生,本應注意劉○○於該日入院在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之情況下,應繼續追蹤劉○之病狀,至同月十二日下午二時,劉○有發燒及心博速率加快之現象,應提高警覺,並進一步再為腹部X光、電腦斷層等之詳細檢查,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而依當時之情況,並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竟疏未注意,雖於護理上提供冰枕等予以降溫,然未為上開檢查,遲至同月十三日劉○病情轉趨嚴重之狀況下,始決定於同日下午三時許安排進行手術,但延至同日下午四時,劉○家屬要求轉院,嗣於同日下午四時五十分,劉○經轉送馬偕紀念醫院臺東分院,經該院醫師陳○○初步診斷結果為腹膜炎疑闌尾炎併破裂,旋即於同日下午六時三十五分開始對劉○進行手術,手術中發現劉○橫行結腸癌並阻塞,盲腸壞死併破裂,有大便腹水約二千西西,手術後,劉○於同月十九日,因橫結腸腺癌、大腸壞死併穿孔致敗血症而死亡。 □法院判決 ㄧ、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2年度訴字第244號(有罪)。 二、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判決95年度上訴字第124號(上訴駁回)。 一、有關闌尾炎(Appendicitis)是最常需要作緊急腹部手術的疾病。若有腹部急症,均需將此病列入鑑別診斷。其腹痛往往自臍周圍不適或模糊之痛開始,接著轉疑並侷限在右下腹痛,此痛接著變得持續且越來越痛。但也有一開始即從闌尾所在位置痛起。但有些病例之腹痛並不典型,尤以闌尾之位置在盲腸後方或迴腸後方為然。嘔吐常見,但嘔吐物之量不多且僅含胃內容物。通常病人僅輕微發燒;若有高燒除非有闌尾穿孔或局部膿瘍,否則應考慮是否病毒傳染有關之腸繫膜淋巴腺炎。輕微之便祕常見,但若形成骨盆腔膿瘍也會有腹瀉出現。若發炎之闌尾觸及輸尿管或膀胱可引起頻尿或解尿痛。沒有胃口也是常見之症狀。未破裂之闌尾炎在右腸骨窩位置會有局部壓痛與怕碰觸(guarding)。若右腸骨窩有非意志性肌肉僵硬顯示有闌尾炎穿孔且有局部腹膜炎。肛診檢查可在直腸前方觸診到壓痛或腫塊。腹脹與壓痛常在破裂形成腹膜炎時才變得明顯。腹瀉較便祕常見。實驗室檢查包括白血球增加,分類左移,但並非一定可見。腹部X光攝影可能顯示右下腹有局部腸阻塞,若有鈣化糞石則更支持闌尾炎之懷疑。但最終之診斷仍取決於腹部檢查的發現。若無法下結論,應將病人留置觀察,並常檢查是否情況有變。若闌尾炎已穿孔時間較長且有腹膜炎,病患可能出現脫水與休克(參閱一般醫學疾病概論下冊,謝博生主編,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二00二年二月初版)。 二、有關病患劉○○於八十八年七月十日因腹痛而前往上開醫院治療,由被告丁○○主治診療,被告除以手觸摸診斷外,並給予劉洋腹部X光照射診斷及抽血檢查,經其診視後初步診斷下腹疼痛原因疑為便秘或闌尾炎等情,業據被告丁○○供述明確,參以被告丁○○診療後記載:「A:lowabd、pain、cause,Appendicitics」,亦有劉○○之國軍臺東分院病程紀錄附卷可按,足認被告當時業已懷疑病患劉○○腹部疼痛原因可能係闌尾炎之情。 三、證人即病患劉○○之配偶陳○○於審理中證述:因劉○○肚子痛,故伊有陪同劉○○前往國軍花蓮總醫院臺東分院看病,當天係丁○○醫師幫劉○○看診,醫師並沒有表示生什麼病,但伊要求要住院檢查,有照X光,但醫師還是沒有說什麼,伊有時候會離開,所以並不知道第二天醫師有沒有去看 伊 先生,第三天 伊 先生還是在痛,雖然有吃藥,但不知道是吃什麼藥,又 伊 先生從屁股一直滲出糞水, 伊 先生有向護士表示,護士稱會跟醫師講,到十二點多就接到電話說 伊 先生下午二點要開刀,又接到電話後,伊很著急地趕到醫院, …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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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之延誤\汪紹銘律師編

?、治療之延誤\汪紹銘律師編 一、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應繼續追蹤並進一步腹部X光、電腦斷層,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 二、經十餘日之PCD引流,未能使膿瘍清除或減少,應即時施行外科手術探求腹腔膿瘍之原因。 三、診斷為急性風濕熱,X光攝影,發現其有心臟肥大現象,給予抗生素及退燒止痛藥治療,但病情未見好轉,未充分檢查以確認其診斷,如心電圖、超音波心圖、及抽血(ASOT)及血液細菌培養以確認其感染性微生物及細菌敏感試驗等。 四、糖尿病酮酸中毒之病症,未給予射胰島素及大量輸液,以解緩其酮酸中毒。 五、子宮切除術以及陰道後壁修補術後腹疼痛未及時發現其有腹內大出血。 六、肩難產之情形時,應避免繼續叫產婦用力及壓迫產婦子宮底之注意義務,而導致右臂神經叢壓迫受損。 七、順產時使用真空吸引器助產造成新生兒冒狀腱膜下出血。 八、疏未注意感冒併發急性支氣管炎,竟未予以安排轉診或更為其他緊急適當之醫療處置,且施打點滴之速度竟高達半小時注射四百CC的量,顯超過正常值一小時最高五百CC以內之速度及劑量。 九、急性肺炎合併肺膿瘍及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無初步臆斷及鑑別診斷延誤治療。 十、冠狀動脈疾病,乃是胸部不適症狀最重要之鑑別診斷之一,未依據病症加以診斷,而未進行任何身體理學等相關檢查之鑑別診斷,為適當之治療,復未注意身體狀況而率施予「Aminophyllin  injection」之針劑,迨出現「胸悶、胸痛、呼吸困難及冒冷汗」之症狀時,又無法提供適切之治療。 十一、於未控制牙周病之情況下,施作牙齒矯正手術。 十二、根管治療時,其根管填充不實,致使於鑲裝假牙後,健康受損遭受牙痛之苦。 十三、第三型開放性骨折,錯誤使用內固定法即使用螺絲釘及鋼線來固定骨折,並縫合傷口以石膏固定,置放引流管,手術後導致併發感染造成腔室症候群。 十四、舟狀骨骨折在急診處即已與足踝傷害同時存在,惟該等醫師竟疏未作其他醫療處置行為,難謂無疏失之處。 ?、治療之延誤 <導讀>   一、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應繼續追蹤並進一步腹部X光、電腦斷層,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 □案例內容 丁○○原任職於國軍花蓮總醫院臺東分院擔任軍醫少校職務,為從事醫療業務之人。適病患劉○於 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日 因腹痛而前往上開醫院治療,由丁○○主治診療,除以手觸摸診斷外,並給予劉○○部X光照射診斷及抽血檢查,經其診視後初步診斷下腹疼痛原因疑為便秘或闌尾炎,其身為一般外科專科醫生,本應注意劉○○於該日入院在初步診斷疑有闌尾炎之情況下,應繼續追蹤劉○之病狀,至同月十二日下午二時,劉○有發燒及心博速率加快之現象,應提高警覺,並進一步再為腹部X光、電腦斷層等之詳細檢查,甚至安排剖腹探查之醫療處置,而依當時之情況,並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竟疏未注意,雖於護理上提供冰枕等予以降溫,然未為上開檢查,遲至同月十三日劉○病情轉趨嚴重之狀況下,始決定於同日下午三時許安排進行手術,但延至同日下午四時,劉○家屬要求轉院,嗣於同日下午四時五十分,劉○經轉送馬偕紀念醫院臺東分院,經該院醫師陳○○初步診斷結果為腹膜炎疑闌尾炎併破裂,旋即於同日下午六時三十五分開始對劉○進行手術,手術中發現劉○橫行結腸癌並阻塞,盲腸壞死併破裂,有大便腹水約二千西西,手術後,劉○於同月十九日,因橫結腸腺癌、大腸壞死併穿孔致敗血症而死亡。 □法院判決 ㄧ、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2年度訴字第244號(有罪)。 二、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判決95年度上訴字第124號(上訴駁回)。 一、有關闌尾炎(Appendicitis)是最常需要作緊急腹部手術的疾病。若有腹部急症,均需將此病列入鑑別診斷。其腹痛往往自臍周圍不適或模糊之痛開始,接著轉疑並侷限在右下腹痛,此痛接著變得持續且越來越痛。但也有一開始即從闌尾所在位置痛起。但有些病例之腹痛並不典型,尤以闌尾之位置在盲腸後方或迴腸後方為然。嘔吐常見,但嘔吐物之量不多且僅含胃內容物。通常病人僅輕微發燒;若有高燒除非有闌尾穿孔或局部膿瘍,否則應考慮是否病毒傳染有關之腸繫膜淋巴腺炎。輕微之便祕常見,但若形成骨盆腔膿瘍也會有腹瀉出現。若發炎之闌尾觸及輸尿管或膀胱可引起頻尿或解尿痛。沒有胃口也是常見之症狀。未破裂之闌尾炎在右腸骨窩位置會有局部壓痛與怕碰觸(guarding)。若右腸骨窩有非意志性肌肉僵硬顯示有闌尾炎穿孔且有局部腹膜炎。肛診檢查可在直腸前方觸診到壓痛或腫塊。腹脹與壓痛常在破裂形成腹膜炎時才變得明顯。腹瀉較便祕常見。實驗室檢查包括白血球增加,分類左移,但並非一定可見。腹部X光攝影可能顯示右下腹有局部腸阻塞,若有鈣化糞石則更支持闌尾炎之懷疑。但最終之診斷仍取決於腹部檢查的發現。若無法下結論,應將病人留置觀察,並常檢查是否情況有變。若闌尾炎已穿孔時間較長且有腹膜炎,病患可能出現脫水與休克(參閱一般醫學疾病概論下冊,謝博生主編,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二00二年二月初版)。 二、有關病患劉○○於八十八年七月十日因腹痛而前往上開醫院治療,由被告丁○○主治診療,被告除以手觸摸診斷外,並給予劉洋腹部X光照射診斷及抽血檢查,經其診視後初步診斷下腹疼痛原因疑為便秘或闌尾炎等情,業據被告丁○○供述明確,參以被告丁○○診療後記載:「A:lowabd、pain、cause,Appendicitics」,亦有劉○○之國軍臺東分院病程紀錄附卷可按,足認被告當時業已懷疑病患劉○○腹部疼痛原因可能係闌尾炎之情。 三、證人即病患劉○○之配偶陳○○於審理中證述:因劉○○肚子痛,故伊有陪同劉○○前往國軍花蓮總醫院臺東分院看病,當天係丁○○醫師幫劉○○看診,醫師並沒有表示生什麼病,但伊要求要住院檢查,有照X光,但醫師還是沒有說什麼,伊有時候會離開,所以並不知道第二天醫師有沒有去看 伊 先生,第三天 伊 先生還是在痛,雖然有吃藥,但不知道是吃什麼藥,又 伊 先生從屁股一直滲出糞水, 伊 先生有向護士表示,護士稱會跟醫師講,到十二點多就接到電話說 伊 先生下午二點要開刀,又接到電話後,伊很著急地趕到醫院, …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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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診斷之疏誤\汪紹銘律師編20080704

貳、診斷之疏誤\汪紹銘律師編20080704   一、人工受孕超音波檢查卻顯示其子宮內無胎囊遲未發現子宮外孕。 二、陰囊外傷急診,以超音波檢查診治後表示:僅陰囊腫脹,睪丸並無破裂,未診斷出睪丸破裂。 三、車禍病患X光片沖洗出來後,疏未注意腹腔可能有內出血現象。 四、車禍病患入院掃瞄結果確呈現腹部游離氣之異常情狀,疏未注意始終未能針對腹部進行詳細檢查。 五、車禍病患入院檢查均已發現有腹部僵硬、肌肉防衛性反應疏未就此部分傷勢施以任何治療。 六、反覆腹痛及嘔吐未為血液之檢查其血球數目及細菌培養,遽行診斷為急性腸胃炎,僅及給予灌腸治療,全身發炎,未能及時發現。 七、性腎盂腎炎,給予第一線至第三線之抗生素治療未見效,未以超音波檢查是否罹患腎膿瘍。 八、陳述胸痛併呼吸困難之症狀,且持續大於30分鐘,有可能會懷疑心臟病或肺病發作,會建議做心電圖及胸部X光以排除心肺疾病,疏於採取前述正確之醫療行為,即屬違反常規診療義務而有過失。 九、細菌性腦膜炎前驅病狀,認定為感冒而給藥治療,疏未安排轉診或施作脊髓液檢查。 十、肌梗塞之徵兆誤以食物中毒、脫水而予以診治延誤送醫。 十一、誤診為「過度換氣症候群」,並未依「過度換氣症候群」之診治方法加以診治,卻反給予含鈉較正常生理食鹽水尚低之低鈉溶液林格氏液L/R=Ringer、s Lactate,和補充大量水份。 十二、處置腫瘤準則是進行術中採樣組織切片檢查,在確定腫瘤良性或惡性後,再決定切除腫瘤之範圍,且對神經鞘膜瘤應施行剝離腫瘤手術,將神經鞘膜瘤自神經剝離後移除,以避免連同神經一同切除。 十三、胃鏡檢查後,發現胃部有潰瘍現象,至於潰瘍原因,事後並未做進一步檢查。 十四、門診治療滿三個月後仍有解黑便異常發現,未安排胃鏡或胃腸道X光攝影等相關檢查,疏於注意而僅給予制酸劑及胃乳液為主之藥物治療,以致延誤病情。 十五、依三重確定法(tripleassessment test ),均一致指向可診斷為乳癌,術後發現切除之組織僅係泌乳管腺瘤,並無惡性腫瘤。 十六、鼻咽癌誤診為鼻竇炎。   貳、診斷之疏誤 <導讀> 症狀判斷是整個醫療行為的核心,在醫療過失排行上佔第二位。 診斷之疏誤可分為:雖已檢查確未正確診斷、未為充分檢查查,而為不正確之診斷、症狀診斷之錯誤。 雖已檢查確未正確診斷,如案例一<人工受孕超音波檢查卻顯示其子宮內無胎囊遲未發現子宮外孕>。案例二<陰囊外傷急診,以超音波檢查診治後表示:僅陰囊腫脹,睪丸並無破裂,未診斷出睪丸破裂>。案例三<車禍病患X光片沖洗出來後,疏未注意腹腔可能有內出血現象>。案例四<車禍病患入院掃瞄結果確呈現腹部游離氣之異常情狀,疏未注意始終未能針對腹部進行詳細檢查>。案例五<車禍病患入院檢查均已發現有腹部僵硬、肌肉防衛性反應疏未就此部分傷勢施以任何治療>。 未為充分檢查查,而為不正確之診斷,如案例六<反覆腹痛及嘔吐未為血液之檢查其血球數目及細菌培養,遽行診斷為急性腸胃炎,僅及給予灌腸治療,全身發炎,未能及時發現。>。案例七<性腎盂腎炎,給予第一線至第三線之抗生素治療未見效,未以超音波檢查是否罹患腎膿瘍>。案例八<陳述胸痛併呼吸困難之症狀,且持續大於30分鐘,有可能會懷疑心臟病或肺病發作,會建議做心電圖及胸部X光以排除心肺疾病,疏於採取前述正確之醫療行為,即屬違反常規診療義務而有過失。>。案例九<細菌性腦膜炎前驅病狀,認定為感冒而給藥治療,疏未安排轉診或施作脊髓液檢查>。 症狀診斷之錯誤,如案例十<肌梗塞之徵兆誤以食物中毒、脫水而予以診治延誤送醫>。案例十一<誤診為「過度換氣症候群」,並未依「過度換氣症候群」之診治方法加以診治,卻 反給予含鈉較正常生理食鹽水尚低之低鈉溶液林格氏液L/R=Ringer、s Lactate,和補充大量水份>。 關於癌症的診斷,癌症的檢查可分為政府衛生單位之檢查(如乳癌、子宮頸抹片檢查)與私人醫療診所之檢查。私人醫療院所與病患間有契約關係,其請求賠償之法律依據無疑問,如屬政府衛生機關之檢查發生疏誤,則其法律關係為何?尚待研究,2003年5月21日 公佈之癌症防治法第十三條規定政府機關辦理人民癌症篩檢,第十四條規定,篩檢機構應主動催促其篩檢之癌症前期及癌症陽性個案回院確診,或提供轉診資訊。 癌症檢查疏誤型態可能有: (1)應作檢查(如切片、內診)而疏未作進一步檢查。如案例十二<處置腫瘤準則是進行術中採樣組織切片檢查,在確定腫瘤良性或惡性後,再決定切除腫瘤之範圍,且對神經鞘膜瘤應施行剝離腫瘤手術,將神經鞘膜瘤自神經剝離後移除,以避免連同神經一同切除>。 (2)已作檢查發現有癌症病灶,未正確診斷。如案例十三<胃鏡檢查後,發現胃部有潰瘍現象,至於潰瘍原因,事後並未做進一步檢查>。案例十四<門診治療滿三個月後仍有解黑便異常發現,未安排胃鏡或胃腸道X光攝影等相關檢查,疏於注意而僅給予制酸劑及胃乳液為主之藥物治療,以致延誤病情>。 (3)檢查結果判讀有癌症,手術後病理檢查卻無癌症。如案例十五<依三重確定法(tripleassessment test ),均一致指向可診斷為乳癌,術後發現切除之組織僅係泌乳管腺瘤,並無惡性腫瘤>。 (4)事實上已有癌症病灶,診斷結果卻認為正常或非癌症。如案例十六<鼻咽癌誤診  …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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