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於本(20)日第876次委員會議決議,訊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訊聯公司)於「小S儲存的訊聯第二寶」廣告傳單、「超級比一比」廣告傳單、「訊聯生技產品手冊」就其所提供服務之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第1項規定。訊聯公司亦於「超級比一比」廣告傳單、「訊聯生技產品手冊」,就被比較對象所提供服務之品質與內容為顯失公平之表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公平會除命渠應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為外,並處訊聯公司新臺幣 (下同)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訊聯公司於該公司出資製作之「小S儲存的訊聯第二寶」廣告表示「獲國家級『主導性產品計劃』肯定……」,「超級比一比」廣告傳單比較表中,就該公司「是否有國家做背書」表示「有(經濟部)」、就該公司之「儲存」表示「分離檢測後儲存(白血球幹細胞之族群)純度較好」,於「訊聯生技產品手冊」末頁表示「我的第二個寶-臍帶連國家都支持」、第21頁「污染率」表示「訊聯擁有無塵、無菌…污染率低於業界標準」、第31頁Q7「…污染率遠低於同業…」,第20頁智慧型穩定儲存槽「風險」表示「無」、第27頁「專業認證與報告」 CAP表示「ˇ」等,因案關表示已使人誤認訊聯公司之研發與相關應用技術等已獲得經濟部之認可、或無法由案關表示得知其依據、或因訊聯公司無法提供客觀且具公信力之數據資料、或對尚未獲得之認證表示已取得等,就其服務之品質與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規定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
另訊聯公司亦於「超級比一比」廣告傳單「抗凍管&血袋」就「×寶」表示「血袋(從以前至今並無文獻可證明其儲存年限)只能用一次」、「公益血庫」表示「需另付費1萬元買(寶護家族)才可進生寶公益庫搜尋」、「是否擁有龐大搜尋網」表示「1.×寶公益庫(須額外付費)……」、「家人需使用幹細胞時,是否免費協助全球搜尋」表示「存戶需付搜尋費給配對中心」、「全方位技術提供」表示「?」、「解凍報告」表示「並沒有提供解凍報告(故無法得知其儲存品質與狀況)」、訊聯生技產品手冊第20頁就機械手臂儲存槽之「使用年限」表示「約8~9年」、「風險」表示「槽內溫度不恆定,影響幹細胞活性」、「使用單位」表示「公捐臍血庫」、第21頁就血袋之「使用單位」表示「公益臍帶血庫」、第31頁Q5表示「機械故障風險大,甚至影響臍帶血的活性……」,因無法從案關廣告中得知宣稱或評比之依據、或對他事業確實提供之服務表示不實或以廣告用語使人誤認他事業提供之服務內容等,對被比較對象之商品或服務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公平會經審酌訊聯公司違法動機、危害程度、違法情節、營業規模及違法後態度等情形,依公平交易法第41條前段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上開違法行為,並就訊聯公司違反公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第1項規定部分,處50萬元罰鍰;另就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部分處50萬元罰鍰,總計處100萬元罰鍰。
~~資料來源:公平會網站